越南妻嫌擺攤賣燒烤辛苦 老公「買機票、給1萬零用錢」仍被放生

黃女婚後嫌擺攤做生意太辛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楊姓男子2017年間透過朋友介紹,花費40萬元娶回越南籍的黃姓女子對方來臺同居4個月,不斷抱怨擺攤賣燒烤太辛苦、想家,他體諒妻子遠嫁難免會思念家人,於是幫忙買機票、準備1萬元的零用錢,沒想到人一出國就完全斷絕聯繫,請當地親友協尋卻發現女方家人有意隱瞞行蹤,最後不得已決定訴請離婚,並在本月15日獲得彰化地院法官裁準。

楊男在判決書中主張,與黃女是在2017年9月21日于越南登記結婚,隔年1月纔在臺灣辦理登記,兩人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花了40萬元才抱得美人歸結果對方來臺之後一直要錢,一再抱怨幫忙賣燒烤工作太辛苦,而且很思念在越南的家人,希望可以返鄉探親,他體諒妻子遠嫁的心情,於是幫忙買好返鄉機票並準備1萬元的零用錢,約定2018年6月25日在越南機場碰面,兩人一起搭機回臺。

然而,楊男當天依約前往越南,卻遲遲無法與黃女取得聯繫,只好獨自返臺,後來透過越南當地親友會同警方協尋,女方家人起初說沒有這個人,看到親友拿出照片及相關身分資料,又改口說「已經返回臺灣」,事實上,自從妻子出國之後,兩人就沒有再見過面或聯繫,一想到4個月的夫妻情就這樣斷了,他也不想再繼續等下去,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由於黃女經過合法通知皆未出庭或提出書狀聲明,彰化地院法官認爲,她婚後頻頻向丈夫索討金錢、抱怨生活習慣藉故返鄉還在機場「放鴿子」,家人甚至刻意幫忙隱瞞行蹤,可見是故意斷絕一切聯繫,不僅違反夫妻同居義務主觀上也有惡意遺棄的意思,最後裁定準許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