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超標 全教產籲政府嚴陣以對

全教產今(17)日召開記者會並公開數據,全國有95%的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全教產提供)

根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代理教師員額比率應以教師員額的8%爲上限,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指出,公立國小當中的308所原住民重點學校,有294所超過8%,即95.5%的原住民國小違規,呼籲政府嚴陣以對。

全教產今(17)日召開記者會並公開數據,全國有95%的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表示,在308所公立國小的原住民重點學校當中,有95.5%之國小不符合規定,其中128所全校代理教師超過3分之1,且49校的代理教師不僅超過50%,更有25所位於花蓮縣,甚至部分學校扣掉主任後,甚至全校都是代理教師。

林碩傑提到,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國小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原住民身分教師比率,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3分之1,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佔該校學生數比率。

花蓮縣師會總幹事楊金龍指出,《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聘不到原住民族籍教師,即使有開缺也聘不足,被迫改聘代理教師,「代理教師恐將很難消失於花蓮縣」,而且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的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從未精算,建議相關政策應重新評估。

楊金龍也說,另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還有地方政府教育政策與校長領導統御等情況,都是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的問題來源,導致許多學校教師有相當高比率爲代理教師。

教育部迴應,爲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教署已定期追蹤各地方政府及所轄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比率執行情形,並定期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原住民籍教師聘用情形。

教育部說明,亦持續推動多項策略以留任、培育及遴聘提升原住民族藉教師數,包含鼓勵地方政府提報原住民籍公費生培育名額、辦理專組甄選、保障原住民籍教師、主任及校長優先聘任、透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留任原住民籍教師及獎勵措施等,逐年漸進增補方式聘任原住民籍教師,俾利於該法修正施行後10年內符合原住民籍教師之應聘比率。後續視各項策略推動成效及持續掌握聘任情形,據以納入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