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太深!男不滿前僱主 丟信號彈、持刀恫嚇樣樣來

高雄郭姓男子曾受僱於莊姓男子,身爲下屬的郭男長期不滿莊男,開始一系列報復行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郭姓男子曾受僱於莊姓男子,身爲下屬的郭男長期不滿莊男,開始一系列報復行動,去年12月2日先將信號煙霧彈丟入莊男家中,當時還驚動警消出動,所幸無人傷亡,但郭男也沒就此泄恨,反而後續還砸車、持開山刀尋仇,因爲當天沒順利找到莊男,便透過中間人傳話「要他們躲好,會一個一個去找他們」,嚇得莊男妻子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郭男有期徒刑2年8月。

郭男受僱於莊男底下時,累積許多不滿,因此展開一連串的復仇行動。郭男先於去年12月2日丟了2顆信號煙霧彈到莊男家中,導致一家人嚇到不行,當時更出動警消到場,丟完煙霧彈的郭男沒立即離去,反而還持榔頭狂砸莊男的自小客車。

郭男未就此善罷甘休,當天中午還特意持開山刀跑到莊男常出現的廟宇堵他,孰不知卻撲了一場空,於是郭男要求共同認識的人傳話,表示「要他們躲好,會一個一個去找他們」,一連串的復仇行動讓莊男一家人心生畏懼,趕緊報警。

警方獲報後,循線查獲到郭男,並他的住處內扣得煙霧信號彈殘骸2個,還扣得開山刀1把,並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但卻辯稱「我丟的煙霧信號彈只會產生濃煙,不會發出火光,當時也確實沒有火光產生,我並沒有放火的故意」等語,但法官認爲,當天煙霧彈確實有引發大量濃煙及火光,且警消也有出勤紀錄,因此依照種種罪證,依毀損他人物品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郭男有期徒刑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