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檢換地遷到球場? 屏縣府:未定案

立委鍾佳濱(右一)昨邀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到舊棒球場現勘。記者劉星君/攝影

屏東地檢署、屏東地方法院廳舍空間不足,欲以有償互撥(以地易地)方式向屏東縣政府交換縣立棒球場土地設司法園區但不順遂,立委鍾佳濱昨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現勘,拋出將舊屏東監獄、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納入交換構想;屏縣府表示,尚待討論。

屏東地院與地檢署合署辦公廳舍興建至今38年,因爲業務、員額擴增,空間不足,2019年起推動遷建案,但是土地交換的面積、價值差異懸殊,加上辦公廳舍未達使用年限,無法推進。立委鍾佳濱昨天拋出新交換構想,希望屏東司法園區早日實現。

屏東縣立棒球場土地爲4萬3603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10億元,但屏東地方法院與屏東地檢署現有辦公廳舍及停車場,可交換土地僅2萬1536平方公尺,土地現值約7億元,二者相差頗大;除此,屏東地院與地檢署辦公廳舍也未達使用年限,無法拆除。

擔任屏東縣棒球委員會主委的議員黃建溢說,舊棒球場現爲紅尾成棒訓練基地,下午也有學校棒球隊使用,且舊棒球場在市區,可減少學生棒球隊交通移動風險。屏東縣政府表示,高鐵特定區內的國際棒球場預計年底動工,工期3年。舊屏東縣立棒球場是否規畫入司法園區等,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