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規颱風相關退票 從寬處理

票交所指出,依作業須知,凡支票存款戶於10月12、13日所發生的存款不足退票,若分別於次一個營業日,經重提付訖、清償贖回或提存備付申請註記者,一律不列紀錄(包括補票紀錄),並且免收手續費。但支票存款戶於原退票據重提付訖前提取備付款者,則該退票將會再列入紀錄。

其次,支票存款戶因這次颱風遭受災害,造成影響票款清償能力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辦理退票的金融業者,申請核轉當地票據交換所辦理重大災害的註記,經辦妥註記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六個月內所發生的存款不足退票,在此期間暫不因各該退票達三張而通報爲拒絕往來戶,且於該期間內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的註記者,其退票紀錄不對外提供查詢。

票交所說明,如果10月12日以後仍受颱風影響,致部分地區停止上班,也均將比照上述三項作須知的因應措施從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