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悲催!兩日籍旅客帶現金2501萬日圓離臺下場慘

元旦假期不開心,2501萬日圓出境沒申報被查獲,錢全部暫扣在海關。圖爲旅客通過海關檢查臺,與案情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兩名日籍旅客今年1月3日總計攜帶2501萬日圓要從臺北松山機場離臺,但因爲沒有向海關誠實申報,現在2501萬日圓全部暫扣在海關,還被移送調查是否涉及洗錢,兩名日籍旅客口徑一致表示,這些錢是臺灣朋友的欠款,他們來臺收債後,要把現金回日本。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表示,近日松山機場查獲兩名日籍旅客攜帶日幣1000萬元及1501萬元,出境前往日本,被海關攔查到手提行李有滿滿日幣現金,因此先暫扣2501萬日圓,並移送檢調調查是否有洗錢,目前還在調查中,若有洗錢事實,兩名日籍旅客將有刑事責任,如果沒有洗錢,也會因爲沒有誠實申報而被裁罰,就是發還寬減額(每人1萬美元)後,其他由國庫沒入,損失慘重。

不過,這不是最心痛的一椿沒入案,109年12月15日有名日籍旅客攜帶5445萬日圓入境遭查獲,當時被沒入5341萬日圓,這名日籍旅客超帶現金的理由是退休要來臺定居,5千多萬日圓是準備買房子的錢。

關務署統計洗錢防治法106年6月28日上路以來到112年底爲止,查獲違規超帶現金入出境案件,以人民幣被查獲案件最多,有314件,金額1900萬人民幣,其次爲新臺幣共179案,金額7900萬臺幣,日幣案件45案,金額2億9300萬日圓,攜帶超額現金案件排名第四的是美元,共44件、189萬美元。陳金鋒表示,旅客超帶現金出入境遭沒入國庫的金額多達3億3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