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岳父爭吵3寶爸竟狠摔44天幼子致死 另一子也受虐
高雄林姓男子和老婆育有3子,只因爲和岳父吵架,一氣之下竟抱着出生才44天的男嬰撞向自己的腳,害男嬰頭部骨折重傷不治,二審判其11年。事後社工安置另外2名男童時,發現二兒子肋骨有多次骨折痕跡,立刻通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再依傷害罪起訴林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林姓男子和老婆育有3子,只因爲和岳父吵架,一氣之下竟抱着出生才44天的男嬰撞向自己的腳,害男嬰頭部骨折重傷不治,二審判其11年。事後社工安置另外2名男童時,發現二兒子肋骨有多次骨折痕跡,立刻通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再依傷害罪起訴林男。
去年7月16日凌晨1點多,高雄市大寮區一名男嬰無呼吸心跳,被趕緊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急救,不久便宣告不治。醫護人員發現,男嬰體重只有2200公克,脖子疑有勒痕,臀部瘀青且皮膚不完整,懷疑男嬰受虐,便通報社會局,檢警也介入調查。
林男和妻子已育有2子,兩人都說男嬰是翻身時自摔受傷。檢方訊後,請回林姓夫婦並限制住居。但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顱骨骨折出血、腦壓過大造成死亡,而且男嬰除了頸部勒痕,顱骨、肋骨和手骨都有新、舊骨折傷痕,臀部還出現縟瘡。
「他們都不諒解我!」檢方傳訊林姓夫婦出庭說明時,林男表示婚前就遭岳父針對,結婚後一直住在岳父家,也常遭岳父指責,最近又有整修房屋的經濟壓力,向民間借貸公司借了4萬元,但利滾利之下變成19萬元,心煩意亂下才會出手搖晃小孩,太太並不知道。
檢方偵訊時,林男坦承因工作、和岳父吵架壓力大,剛好小男嬰爆哭,他氣得直接讓男嬰的頭撞向他的大腿,害男嬰顱骨骨折、腦出血,引發中樞衰竭、傷重不治。
該案已進入二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徒刑11年,可上訴。社工事後緊急介入安置另2名男童,醫生檢查發現,2兒子左側肋骨有多處骨痂,疑似過去曾多次骨折導致。
檢方傳喚林男說明,林男辯稱可能抱孩子時姿勢不對、太用力才造成受傷,檢方不採信他的說詞,偵結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未滿12歲兒童犯傷害罪將他起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