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友控死囚邱和順性侵「監視器畫面剩這天」 成不起訴關鍵

邱和順。(本報資料照片)

在監32年、被關最久的死刑犯邱和順,被控多次猥褻及性侵獄友,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罪證不足,不起訴邱,獄友不服,日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邱和順被控性侵案獲不起訴確定。

邱和順被控於1987年殺害女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綁架男童陸正並殺害棄屍、勒贖。最高法院2011年7月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迄未執行,他在監長達32年,爲關最久的死刑犯。司改團體認爲邱和順案爲冤案,爲他奔走爭取特赦。

邱和順被控自去年10月起至今年1月間,以雙手或雙腳摩擦、搓揉、抓握獄友下體,甚至以筆或手指、口交性侵,涉嫌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嫌,獄友今年3月向監所反映後,監所調閱舍房監視器畫面,多數檔案都遭到覆蓋,僅能還原今年1月22日的片段影像。

檢方調查時,邱否認性侵,辯稱只是幫對方擠疔瘡膿包,並幫忙擦藥包紮。檢方勘驗1月22日監視器畫面,發現邱和順有拉下對方的褲子,拿出藥膏、紗布,在對方下體及大腿內側附近做出擠壓、擦拭動作,但無明顯搓揉、摩擦或抓握等行爲,採信邱和順幫忙擦藥的說法。

檢方另傳喚雜役及管理員,均證稱並無發現有異狀,加上告訴人赴醫院驗傷,並無明顯傷勢,認爲罪證不足,今年10月將邱不起訴。

但告訴人不服,日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告訴人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邱和順被控性侵獄友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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