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女婿移審不認罪 稱「買賣虛擬貨幣而已」再被裁定收押禁見
余天女婿陳鑑因當收水被新北地檢署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案件移審新北地方法院,陳鑑在移審庭上依舊否認犯罪,稱自己只是「受友所託」,但又坦承曾在偵查時稱不確定款項是否合法,被受命諭知再收押禁見。(本報系資料照片)
余天女婿陳鑑因當收水被新北地檢署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案件移審新北地方法院,陳鑑在移審庭上依舊否認犯罪,稱自己只是「受友所託」,但又坦承曾在偵查時稱不確定款項是否合法,被受命諭知再收押禁見。
起訴指摘,陳鑑加入李男、蔡男、張男等人共組的詐騙集團,利用通訊軟體聯繫,負責擔任收水,偵查時陳鑑否認犯行,檢方認爲陳鑑犯罪事實明確,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因認爲其收水行爲造成被害人重大損失,請法院從重量刑。
案件移審新北院,陳鑑稱否認犯罪事實,稱向李姓車手收錢是「受友所託」,但又坦承曾要求交錢不要在有監視器的場所進行,就算有監視器也要關閉,另外也曾在偵查時陳稱「不確定個人款項是否合法,才請人拿錢到辦公室」。
陳鑑的辯護人說,陳鑑已羈押相當時日,偵查期間檢方也傳喚他並釐清案情,取證達相當程度、已無串證、滅證可能,亦可由卷證調查,羣組有提到他只是進行虛擬貨幣買賣,陳鑑是信賴朋友才幫忙,「不知款項可能是詐款,才拜託其他人到他辦公室」,希望法官考量他還有兩個幼兒要與家屬供氧,請求10萬至20萬交保。
但法官指出,陳鑑否認犯罪,堅稱不確定是否合法,但又不想在有監視畫面地方交錢,有涉詐欺、洗錢等罪之虞,所涉爲1年以上、7年以下重罪,考量犯罪分工詳細、刻意規避犯罪事實,且共享不法所得,擔任收水危害非輕,諭知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