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兒關係緊張單親爸怒告學校索賠 法官揭他也是因素之一
高雄方姓男子認爲校方未告知女兒狀況,對校長、輔導老師等人提告索賠,但法官判他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1名少女因飽受情緒困擾,學校老師發現後多次晤談,發現原來少女疑曾遭母親同居人猥褻,但事後少女父親認爲,校方7月得知此事,卻未第一時間告知他女兒情況,導致他錯失家庭輔導和介入關懷時機,對校長、輔導主任、組長、輔導老師提告,求償15萬元。但法官認爲,少女負面情緒多與家庭、父母親有關,且是少女希望老師能保密,雙方建立信賴關係,判方男敗訴。
這名國中少女父母親早年離異,少女跟着父親一起在高雄生活,前年7月間,少女透過google classroom作業,向老師吐露自己的心情,原來在她國小時常陪伴的老師關係逐漸疏離,讓她情緒相當低落,當時國中輔導老師看到訊息後,隨即陸續與少女多次晤談,直到同年12月底,輔導老師根據少女的口述及書信內容,發現她小時候曾疑遭母親同居人猥褻,先依規定通報。
少女父親得知此事後認爲,校方從7月起就知道他女兒情緒狀況,卻從未告知他,也沒替女兒轉介適當的專業機構輔導,對女兒精神狀況渾然不知,更錯失家庭輔導治療和及時介入關懷,等他知道時,女兒身心理狀況已經十分不穩定,影響父女日益緊張的關係,因此向校長、輔導主任、組長、輔導老師等4人求償15萬元。
校方喊冤,在輔導老師知道少女意願後,開始提供個別晤談輔導,且爲了建立與少女的信任關係,以尊重不強求立場,需要慢慢拼湊出情緒壓力的成因,基於晤談保密原則,才未將輔導內容告訴少女父親,甚至他未理性溝通,反而將少女帶離學校,展現家長權威,讓孩子感到無助,這也是家庭關係緊張的原因之一。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依據校方與少女的晤談紀錄,發現她曾希望老師能保密,並根據紀錄發現她提及家庭成員關係及家庭成員影響,可見心理糾結來源爲家庭關係,包括父母離異前肢體衝突、對母親愛恨交錯糾結情緒、忍受父親控制慾及情緒暴躁等。
可見少女不只一次談到父親情緒失控,過度管教,強烈控制慾情形,親子關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法官綜合事證後,判少女父親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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