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男逼嫩妹傳私密照 她乖乖視訊live播送下體

北市一位沈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結識兩位未成年少女,逼對方傳裸照,若不從還揚言將對方的隱私公諸於世,慘被法院判刑。(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位經營鹹水攤位的沈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2位未成年的少女,並要求少女傳送私密部位裸照,其中一位少女拒絕再傳照,竟遭沈男威脅「不給照就告訴大家妳被性侵過」,也因留下照片此案才曝光。法院日前結審,判處沈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於2018年1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Cheers認識未成年少女小A,少女課後沈男便將她載往摩鐵,在未違反女方意願情況下,兩人發生一次性行爲,更將過程全程使用手機錄下。

2019年2月間,沈男在此使用同軟體在上面約到未成年少女小B,兩人關係曖昧不明時,沈男要求小B自拍下體胸部的私密照或影片傳給他,小B乖乖照做,除了傳送62張照片與5段影片外,更打視訊電話live播送「妹妹」給沈男觀賞,沈男趁機狂截29張圖

後來小B不願意再傳照,沈男竟自導自演,造假小B母親臉書帳號,並傳訊給她的母親,向其母公開「小B曾遭人性侵」等訊息,使小B誤信且心生畏懼,又再傳了6張照片、2段影片給沈男。案經北市婦幼警察隊報告地檢署全案始曝光。

士林地院經審後判定,沈男犯後態度良好,也與少女小A、小B達成和解並獲取家長原諒,酌情後依拍攝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製造少年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等三罪,執行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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