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高端變態作家,把讀者騙進來殺

出品 | 虎嗅青年文化組

作者 | 黃瓜汽水

編輯 | 渣渣郡

本文首發於虎嗅年輕內容公衆號“那個NG”(ID:huxiu4youth)。在這裡,我們呈現當下年輕人的面貌、故事和態度。

好消息是,一部文藝片賣了2億多的票房。

壞消息是,大家都沒看懂。

這部叫做《河邊的錯誤》的電影看上去太冷峻了,探案、兇殺、癲狂。但它仍然吸引了關注度,大概是因爲主演有朱一龍,路演的過程中有“網紅”作家餘華。

很多人甚至是因爲“餘華原著改編”幾個字被吸引進入了影院,但他們也因此看到了一個陌生的作家——

“潦草小狗講段子那麼逗,電影怎麼拍得這麼嚇人。”

對於《河邊的錯誤》來說,改編電影和原著本身,就像一次微妙的錯位。

(以下內容涉及劇透)

九五年,南方小鎮的河邊,一個名叫幺四婆婆的養鵝老婦被柴刀砍斷了脖子,刑警馬哲進入這場兇殺案的調查,案發現場的線索指向了幺四婆婆收養的一個瘋子。

電影“反類型”的時刻出現了。

在馬哲查案的過程中,四個路過案發現場的路人被牽扯進來,他們在不同程度上被這場案件改寫了命運。

一個小男孩最先發現了屍體,可惜沒人相信他說的話,爸爸還給了他一個大逼兜。

緊接着,馬哲在現場撿到了一個女士皮包,包裡裝着一盒磁帶。

磁帶裡的女聲對一個名叫“宏”的男人訴說着什麼,跟着這個聲音,馬哲找到了住在火車鐵道旁的會計錢玲。“宏”是錢玲的地下情人、一位詩人王宏(有趣的是,詩人是莫西子詩扮演的),他們在搞婚外戀,約好了在河邊私會。

王宏在案發當天的河邊,見到了一個留着“大波浪”髮型的女人。

拿着“大波浪”的線索,馬哲又找到了廠裡的理髮師許亮。這個許亮面色很古怪,一上來就如釋重負般地說道:你們終於找我了。似乎很想被捉拿歸案似的。

許亮是個異裝癖男人,八年前因爲“流氓罪”坐過牢。馬哲的調查再一次曝光了他的邊緣身份,間接導致他社會性死亡。

在自殺未遂被馬哲搶救之後,許亮送給馬哲一面“救死扶傷”的錦旗,走之前還強調了一句“掛着,不許摘啊”。幾分鐘後,許亮從樓頂一躍而下,以一種無間道經典鏡頭的方式死在了馬哲的車頂——看似道謝,實則是用死亡表達自己悲壯的憤怒。

王宏也離奇死在河邊,最後,連最早目擊過兇殺現場的小男孩也被瘋子一磚頭拍死了。

於是馬哲的理性徹底垮掉。

在他的癲狂的幻覺中,他拼湊出了殺人案的原貌:幺四婆婆和收養的瘋子維持着性虐待的關係,婆婆教瘋子如何用鞭子打在自己的身上。瘋子對傷害和殺人的界限逐漸模糊,在河邊殺掉了前來和錢玲訣別的王宏,又殺掉了目擊現場的小男孩。馬哲在幻想中,用四顆子彈殺死了法律無法制裁的瘋子。

就當馬哲打算自首的時候,局長告訴馬哲,他並沒有殺任何人。馬哲反而還因爲捉拿瘋子拿了魂牽夢繞的“三等功”。馬哲懷孕的妻子也生下了孩子,但那是一個有10%智力缺陷可能的孩子。在影片的結尾,這個嬰兒做出了和瘋子在河邊一模一樣的動作。

命運的銜尾蛇從來沒有放過任何人。

看完電影的觀衆,電影院的燈還沒亮就開始在網上找答案了。

馬哲到底有沒有三等功?瘋子到底有沒有被打死?馬哲的孩子到底是誕生了還是流產了?孩子到底是不是智力缺陷?馬哲的孩子是瘋子嗎?幺四婆婆影射的是馬哲妻子的老年嗎?......

一百個影評人有一百種閱讀理解的答案,觀衆拿着答案看都看不明白真相到底是什麼。

找不到答案是正常的,這部電影強調的就是反邏輯、反類型、反常識,就像所有的閱讀理解都沒有標準答案。

在視聽語言和作者表達上,這部電影達到了中國文藝片的優秀水平。16mm的膠片粗顆粒拉滿,精準的90年代佈景,連朱一龍身上那件皮夾克,都是道具師買來收藏的90年代日本古着。坐在影院裡,幾乎都能嗅到南方水汽,以及老刑警連續失眠後身上的煙油味和頭油味。

其實最簡單的線索似乎就藏在開頭——

一個帶着刑警帽子的小男孩在一棟老房子裡捉迷藏,他拿着玩具槍在走廊裡尋找,接連打開了三扇門,門後都是空空蕩蕩。打開走廊盡頭的那扇門之後,是爛尾樓的斷壁,再往前一步就會踏空摔死。

這個小男孩指代的就是馬哲。在探案的過程中,連續找到三個證人都不是兇手,反而讓自己的道德與理性一點點坍塌,他發現了世界唯一的真相:人類無法與荒謬無常的命運作抵抗。

在這部電影的扉頁就是加繆的一段話:

“人理解不了命運,因此我裝扮成了命運,我換上了諸神那副糊塗又高深莫測的面孔。”

這樣一部詰屈聱牙的電影,對於人民羣衆而言只會有三個字的評價:看不懂。

那麼,這是一次成功的改編嗎?

至少在餘華官方的回答中,這部電影是成功的,他甚至稱讚朱一龍是一位藝術家,稱讚導演魏書鈞跨越了當年張藝謀都差點掉進去的陷阱(張藝謀當年改編《河邊的錯誤》未遂,於是轉手拍了《活着》)。

但如果大家非要過分解讀這部電影,那麼餘華一定會這樣回答:海明威說過,老人就是老人,大海就是大海,他們不象徵任何東西。

畢竟改編電影不是翻譯一本書。導演魏書鈞說,餘華的原著小說是一個足夠成熟的蘋果,“因爲它作爲一個文學小說,已經可以閱讀、可以觀賞,有它的結構,包括它的哲思都已經完整了。”而改編電影的過程,更像是這個蘋果再次掉到地上,人們再種出一個新的蘋果。

那麼原著長什麼樣子?

《河邊的錯誤》是餘華在1988年發表的中篇小說。彼時他還不是那個寫出《活着》的餘華,他是“先鋒五虎”(馬原、洪峰、餘華、蘇童、葉兆言)中的餘華。

所謂中國當代文學中的“先鋒文學”,指的是一小羣自我意識十分強烈的作家,創作一系列邊緣的禁忌題材,反叛背離傳統。先鋒派作家通過破壞傳統認知秩序,建立自身的主體性,擅長玩的就是支離破碎的敘事遊戲。他們總是受到加繆、卡夫卡和馬爾克斯的影響。

在這樣的認知前提下閱讀《河邊的錯誤》,你會驚喜地發現,《活着》之前的餘華是一個冷酷前衛的文字殺手。這種感覺就像隔壁和藹慈祥的二大爺,20多歲時其實是朋克樂隊主唱。

肖華攝影集《我們那一代》

朱一龍表演馬哲的參照物就是餘華的這張照片

在原著中,所有人物都處在一種怪異遊離的狀態之中,就像AI假裝扮演的地球人。

案發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小男孩,見到馬哲便開始裝模作樣地嘆氣,抱怨大人們不相信他說河邊有一個人頭,然後再學着大人的樣子發現自己並沒有手錶。

幺四婆婆與瘋子之間的母子SM關係也更加露骨詭異。

錢玲的原型是一個神經質的女孩,她在河邊丟失了一個髮夾,當馬哲按照流程問詢她時,她竟慌張地開始哭泣。

王宏的原型是一個常去河邊的男人,目擊者小男孩說他經常去河邊走路。當馬哲找到他之後,他沒來由地開始憤怒。接下來又承認自己確實在河邊看到了一顆人頭,馬哲問他爲何不早點和公安說,他的理由是:“我不怕,但我不想和你們打交道”。

許亮的原型是一個三十歲的男子,他面色蒼白,馬哲一找到他,他便幽怨地如泣如訴:“我等了你們半個月”“我天天都在盼着你們來”。

所以兇手是他嗎?當然不是。

只是即便他說自己不是,在那個年代也沒人會在乎真相到底是什麼,人們只希望審判,所以還不如早早認罪節省時間。但可惜所有證據都能證明,案發當天他就在家裡,餘華早期反邏輯的黑色幽默就這麼誕生了。

當瘋子第二次殺人的時候,許亮竟然嚇得服藥自殺,因爲“我知道你們始終都沒有放棄對我的懷疑”“我從來都不相信別人會相信我”。

當瘋子給小鎮獻上第三顆人頭(目擊者小男孩)時,整座小鎮的羣衆陷入了對瘋子的巨大恐慌。一個人在街上喊了一聲“瘋子回來了”,所有人都毛骨悚然,熄燈閉戶。

馬哲崩潰了,於是他一槍殺了這個法律無法制裁的瘋子,公安局長責罵他瘋了。於是局長和馬哲妻子想了個辦法:只要證明馬哲也是個瘋子,馬哲就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了。

最後,馬哲在精神醫生一遍一遍的詢問中,終於也開始答非所問了。局長和馬哲妻子終於欣慰地鬆了口氣。

所以電影和原著之間的區別,既幽微又巨大。故事的外殼是相似的,內裡卻黑白分明。

電影更像是一場指向社會邊緣人(性虐待者、婚外戀者、異裝癖)的大清算,他們懷揣着不同的秘密而死,他們被當作異端清除,瘋子就是那把刀。

而原著沒有如此明確的因果邏輯。受害者的死亡是命運天馬行空的點兵點將,它帶你去向哪裡,你就飄到哪裡。小鎮荒謬怪誕,人人自危的氛圍,是某種特定的時代創傷痕跡。

我們無法談論這次改編是否成功,只能說對餘華早期的先鋒短篇而言,這次改編遠不夠先鋒,也願不夠瘋。

大多數人對餘華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中國最會寫苦難的人”的標籤上。

《活着》《兄弟》《許三觀賣血記》算得上是餘華作品在民間最普及的三座大山,但餘華之所以和其他作家不同,在於他從未正面鋪陳過苦難。血肉、貧窮、飢餓,總會狡黠地會心一笑,當你來不及閃躲的時候,苦難毫無預期地砸到臉上。

就像許三觀和村民們一直相信着,只要肚子裡喝飽了八碗水,那自己賣掉的兩碗血就被水“稀釋”了,如此一來,他們就能佔到血頭的便宜。只要賣完血吃一盤炒豬肝、喝一壺黃酒,血液在身體裡就會像井水一樣再冒出來。

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全家五口人餓得只能躺在炕上用睡覺捱餓,許三觀用嘴給妻子和兒子們“炒菜”,在米湯都喝不到的日子裡,他用語言給全家人“炒”出了紅燒肉。

在文革時期,妻子許玉蘭作爲“陪鬥”被掛上了妓女的牌子,被剃了陰陽頭,許三觀給她送飯時,悄悄把菜藏在白米飯下面。

這是我們熟悉的那個餘華,代表了中國現當代文學的最大公約數——活着。

活着就是“好死不如賴活着”的“活着”,是這片土地的生存哲學,是四平八穩地苟下去,迎接命運的大耳刮子。

但比起偉大的90年代餘華,我更喜歡怪誕的80年代餘華。

那是一個“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變態殺手,他的文字不帶任何溫度,卻能讓人被巨大寒冷的壓抑感牢牢攥住咽喉。這就是餘華早期的“零度寫作”風格:抽離了情感傾向和價值判斷,以極度的冷靜剋制,描寫社會的混沌和人性的暴力。

和我們熟悉的現實主義苦難敘事不同,早期的先鋒作家餘華長着另一張冷峻的臉,像一個拿着手術刀的優美劊子手,無差別解剖每一個角色。

他的語句鋒利,比喻荒誕前衛,對人體、器官、血液有一種近乎病態的迷戀。有人曾經統計過,在餘華早期的8部短篇小說裡,非自然死亡的人數高達29人。

這是作家年輕時留下的短暫眩目的怪奇物語。

在《現實一種》中,一家人像帶着面具的屍體,動物般互相撕咬後相繼死去。

有一對名叫山崗和山峰的兄弟,他們衰老的母親每天散發着屍體腐爛的氣味,“胃裡好像要長出青苔”。

山崗四歲的兒子皮皮,學着父親平時家暴母親的樣子虐待自己的堂弟,也就是山峰的幼子。隨後皮皮把堂弟在院子裡活生生摔死了,地上留下了一大灘明晃晃的鮮血。

山峰迴家之後,要給自己的兒子報仇。兄弟二人大打一架之後,山峰的要求是“讓皮皮把地上的血舔乾淨”。正在皮皮舔血的時候,山峰一腳將皮皮踹到空中去,皮皮也死了。於是又輪到了山崗向山峰復仇。

山崗把山峰綁在了樹樁上,在他的腳底板抹上了燉爛的豬肉泥,又找來了一條飢餓的小狗,來舔舐山峰腳底的肉泥——山峰爆破出兩張鋁片刮在一起的尖銳笑聲,竟然活生生笑斷了脖子。

一個月後,殺人償命,山崗被執行死刑。山峰的妻子爲了報復山崗,簽了一份器官捐獻協議書,盼望着仇人的屍體被醫生們瓜分的情景。

果然,醫生們把山崗像一扇豬一樣切割開來。“那長長的切口像是瓜一樣裂了開來,裡面的脂肪便炫耀出了金黃的色彩,脂肪裡均勻分佈着小紅點”。

胸外科醫生打開胸膛,取走了肺、胃、腎臟;眼科醫生取走了一顆眼球;口腔科醫生鋸掉了下頜骨;泌尿科醫生取走了睾丸。

黑色幽默的時刻到來了:泌尿科醫生取走的睾丸,被移植在了一個年輕人的下體,後來他的妻子很快便懷孕,生下了一個兒子——山峰的妻子萬萬沒有想到,她成全了山崗,他後繼有人了。

在《古典愛情》中,才子佳人變成了電鋸驚魂。

柳生第一次趕考的路上遇到了小姐惠,對佳人念念不忘,等到再一年趕考,重回小姐的深宅大院時,卻發現只剩下廢墟。等到三年後再趕考的時候,城裡已經變成了陰間的樣子:人們撅着屁股,像羊一樣在地上啃食青草和樹根。

來到客棧,柳生才發現飯桌上的葷腥都是“菜人”,也就是現宰的人肉。柳生來到後廚,案板上躺着的竟然就是自己惦念的小姐惠,她的一條大腿已經被廚子的斧頭剁掉了,碎肉在大腿連接處異常刺眼。

“柳生行至屋內,見一女子仰躺在地,頭髮散亂,一條腿劫後餘生,微微彎曲,另一條腿已消失,斷處血肉模糊......柳生站立起來,走出屋門,走入酒店的廚房。此刻一個人正在割小姐斷腿上的肉。那條腿已被割得支離破碎。”

於是柳生掏出了小姐當年送給自己的盤纏,贖回了小姐的那條斷腿,又用一把利刃,快速地刺死了小姐,幫助她痛快地結束生命。

在《我沒有自己的名字》中,主人公是一個不記得自己的名字的傻子,不管別人叫他什麼,他都會答應。只有藥店的陳先生教導他:你有名字,叫來發。

村子裡的孩子們都欺負他,作弄他,當他的爹。直到有一天,傻子在街上看到一隻流浪狗實在可憐,給了它半塊饅頭,從此這隻狗便一直跟在傻子身後,只要傻子叫它,它便會出現。

村裡的孩子依然不放過傻子,他們說狗是傻子的媳婦,一人一狗是夫妻。

直到有一天,村裡的許阿三想吃掉傻子的狗。陳先生安慰傻子,現在是夏天,到了冬天下雪,人們纔會吃狗肉。

狗也知道有人要殺了它吃肉,於是躲在許阿三的牀下怎麼也不出來,任由他們拿棍棒死命戳它。

於是許阿三摟着傻子逗他:來發,去把狗叫出來,我們是老朋友了。傻子第一次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心裡咚咚地跳起來。於是他蹲下來,趴在牀邊,輕聲叫了一聲自己的狗。

傻子就這樣看着狗被勒死了。

後來傻子一個人想了很久,搖了很久的頭,他告訴自己,以後誰叫自己來發,他都不會答應了。

年輕的餘華並非後來我們見到的那麼親切,甚至有一點狂傲在身上。

這些年來,很多人都說過,餘華是魯迅的接班人,他們都能在現實主義寫作之外,漏出兩分怪誕不經的馬腳。

在閱讀他的80年代短篇小說時,時常會浮現出魯迅在《故事新編》中的筆鋒——《鑄劍》中的眉間尺,一刀砍下自己和大王的頭,油鍋中的兩顆頭顱互相撕咬,烏雲蔽日。

有趣的是,年輕時的餘華一直把魯迅當作一個政治化的符號,一個永遠正確永遠革命的詞彙,所以魯迅當時是他唯一厭惡的作家。

小時候和同學爭論太陽在一天中的什麼時候離地球最近,餘華直接搬出了“魯迅先生說過”,嚇得對面再不敢多一句質疑。

後來,文藝批評界將餘華評爲魯迅精神的繼承者,餘華一度非常不悅,認爲評論家在貶低他的創作。

到了1996年,一個契機讓餘華不得不重新翻開《魯迅全集》,他嚇了一跳:原來魯迅這麼會寫。原來魯迅在中國是這樣一位獨一無二的作家。

《狂人日記》裡的那句“要不,趙家的狗爲何看了我一眼”,只用了十三個字,就能寫出一個精神失常的人物。餘華感慨:“其他作家費力寫下了幾萬字,他們筆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於是餘華被那顆遲來的子彈正中眉心。

餘華等到了他的閉環:“在我三十六歲的那個夜晚,魯迅在我這裡,終於從一個詞彙回到了一個作家。”

在三十歲的一個夜晚,餘華在我這裡,也從苦難的製造機回到了一個真正的作家。

先鋒作家今何在?

大約是都變老了,或不再寫作那樣瘋狂的文字了。

先鋒派強調的是“對一切意義的消解”,但從90年代開始,他們又開始重新尋找意義,接連轉向了現實主義創作。餘華就是最好的例子,他曾經刻畫血肉腦漿不眨眼,但大多數人記住的是《活着》裡的福貴和老黃牛。

不止是餘華一個人如此。格非說“年輕時對超越生活有興趣,對現實生活沒興趣,專注於小說外在的形式和文筆,我現在也覺得,那時候的寫作做作得有些過分”,蘇童也說:“其實從《妻妾成羣》開始,我就不先鋒了,後來有了明確的觀念,不寫別人看不懂的東西。”

到現在,他們偶爾還會出現在公共視野裡,但不一定都保持着完美的姿態了。

馬原因爲一篇關於兒子的報道“翻車”了。莫言的諾貝爾文學獎也被大衆批判“抹黑中國”“迎合西方中心主義”,他變成了阿根廷電影《傑出公民》的現實返照——當作家榮歸故里,面對的是故鄉巨大的惡意。

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室友餘華,反而是這一羣作家裡“最吃得開的人”,他變成了年輕人捧在手心裡的“潦草小狗”,甚至還有人用追星的方式追這個一頭凌亂短髮的老頭,餘華籤售會像愛豆見面會一樣大排長龍。

人和書,各火各的。

他的金句、段子、笑話在互聯網平臺被製作成拼圖爭相傳閱,他接連上了幾次微博熱搜,原因是“餘華笑死我了”。人們驚詫地發現,一箇中國式苦難文本的締造者,平時竟然是個嬉皮笑臉的脫口秀老頭。

餘華變成了真正的網紅。

年輕時推着史鐵生去瀋陽踢足球,並且讓史鐵生負責當守門員的故事傳遍了互聯網;他成爲作家的原因,是因爲做牙醫時看到了文化館的人在大街上閒逛,心生羨慕;去文化館報到那天遲到了兩小時,發現自己竟然是全單位第一個上班的,發現“這地方來對了”;看到莫言花了40天就寫出了《豐乳肥臀》,心裡很嫉妒,還說了句髒話:媽的,寫得這麼牛逼,臥槽。

成爲網紅之前,人們驚訝“那個寫了《活着》的作者竟然還活着”。成爲網紅之後,餘華的段子就連小學生都略有耳聞。

餘華自己也清楚,那些喜愛“潦草小狗”的年輕人,可能從沒看過他的書。而年輕人大概率也不知道,40年前的餘華是大啖人肉的漢尼拔,老了之後假扮成蠟筆小新的樣子和你套近乎。

他把你們都騙了。

那個一口氣寫死過29個人的餘華,是成長在醫院和手術室的作家。死亡滋養他長大。

他的童年回憶是醫院的來蘇水味道,是手術室裡父親的血跡斑斑的口罩,護士們提出裝滿血肉的大桶,再把它們倒入廁所,太平間裡親屬們的哭聲伴着他入睡。他聞慣了血的氣味,和屍體和平共處。

夏日炎日的午後,他會鑽進沒人的太平間,那裡的水泥牀幸福而美好。

後來,我讀到了海涅的詩句,他說:“死亡是涼爽的夜晚。”

這句美妙的比喻,後續出現在許多介紹餘華生平的文章裡。衆人感慨“是矛盾塑造了作家”,但可能忘記了,我們生活在愈加扁平的世界裡,再也不會有,也不會允許有這樣的怪人。

人們總是追問,這個國家爲什麼再沒有出現下一個莫言和餘華,爲什麼再沒有出現下一個諾貝爾文學獎。

這個問題應該再前置一步:

如今的世界,還會允許一個寫性愛、生死、血肉、倫理、飢餓的先鋒作家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