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成勞工有長照安排假需求 僅24%僱主同意

勞動部。(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統計處日前針對「108年僱用管理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進行調查,其中由民間團體爭取入法的「長期照顧安排假」,超過7成的人都有申請長照安排假的需求,但75%僱主則表示「不同意」,主要原因爲「人力無法負擔此假別」。

勞動部統計處在去年9月1日到30日期間針對參加勞保事業單位(不含投保人數3人以下事業單位)進行郵寄問卷調查,共計回收有效樣本3218份。調查結果顯示,同意法令中增設沒有薪資或沒有津貼補助「長期照顧安排假」的事業單位僅佔24.1%,不同意則佔75.3%,配合法規處理則佔0.6%。

另外,若爲照顧家庭成員,法令新增規定受僱者可申請無薪資或津貼補助的長照安排假,女性受僱者會申請的比率佔78.4%,高於男性的74.9%,處理事項依序爲「處理臨時突發狀況」、「防同家人就醫」、「規畫長照資源配置」等;不願申請的勞工主要原因爲「擔心收入減少」。

不過,只有24.1%的資方同意法令新增長照安排假,若按員工規模調查,同意增加入法的比率隨員工規模增加而遞增,從29人以下的23.2%遞增至250人以上51.6%。

至於事業單位同意員工每次申請長照安排假,最長時間以30天佔71.2%,其餘依序爲超過30天至3個月,佔16.4%、超過3個月至6個月佔6.4%、2年佔4.5%。

而事業單位不同意增加長照安排假的主因,以公司人力無法負擔爲主因,佔35.4%,其次爲員工可用其他假別替代,佔29.9%,再次之爲長照服務應由政府統一規畫辦理居,佔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