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千間宗教場所 僅12家合法轉型

新北市有3784間宗教場所,市府近年積極輔導,但因難度高,僅有12家成功合法化。圖爲轉型合法的財團法人新北市石碇深坑坪林天后宮。(新北市民政局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全臺宗教場所衆多,新北市轄內有938家寺廟、2846家神壇,不過,部分登記寺廟土地、建物規定也不合法,市府近年積極輔導,但因難度高,僅有12家成功合法化。民政局表示,尚未合法化寺廟轉型難度頗高,未來仍須靠「宗教團體法」立法後,纔有機會解決合法登記問題。

根據「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合法宮廟建物需要符合「整幢供宗教使用,並取得使用執照主要用途爲寺廟者」、「有供奉神佛像供人膜拜」、「供公衆使用的建築物」3條件,因爲神壇並非獨棟,也沒有宗教使建照,無法向市府申請登記,多年來遊走在法律邊緣,難以輔導,也不時傳出噪音、空氣污染、治安等問題。

另,轄內938家登記在案的寺廟,有762家是補辦作業,部分寺廟不是整幢建物、用地不符規定或建物未取得寺廟使用執照,難以轉型合法,即便廟方願改建,也難找到合適土地,且非都市土地須完成興辦事業計劃覈定,纔可能變更成宗教用地,至今僅有46家登記寺廟、18家非登記宗教場所成功變更,使得每年完成合法化的寺廟數量有限。

新北市石碇深坑坪林天后宮就是成功案例之一,總幹事廖瑞榮表示,廟宇土地是非都土地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只能先辦理補辦寺廟登記,後續配合政府政策合法化申請,除了提出興辦事業計劃申請外,也與市府溝通,待覈定後能續辦土地變更編定、原寺廟拆除、重建、申請建照及使照,才能順利轉型。

民政局說,市府2020年已在各區開設宗教研習課程,也在各區辦理宗教團體座談,近1200家宗教團體參與,市府透過宗教行動服務,讓宗教團體瞭解合法化的好處,並持續在新北市各都市計劃進行通盤檢討時,協助有土地所有權的寺廟爭取畫設宗教專用區,讓寺廟取得用地合法,也盼中央通過宗教團體法,爲寺廟、神壇合法化,提供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