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600通緝犯 全將註銷護照
最高檢察署日前針對判決確定的重大外逃通緝犯,開會研商註銷護照事宜。(最高檢察署提供/陳志賢臺北傳真)
最高檢察署因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遭通緝,日前邀請檢警調、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等單位,開會研商外逃要犯註銷護照作爲,最高檢依「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彙整出全國1600多名通緝要犯,指示各檢察機關執行檢察官依職權向外交部請求廢止註銷這些人的護照,目前已陸續完成上百名要犯護照註銷作業,並持續追緝中。
據瞭解,最高檢鑑於去年朱國榮棄5億元保證金潛逃,分別遭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地院、臺北地檢署6案通緝中,認爲朱涉犯多起炒股、內線交易案,卻在刑罰執行前,潛逃境外繼續享受龐大犯罪不法所得,決定指示檢察機關對於判決確定案件的重大外逃通緝犯,第一步動作先採取廢止註銷其護照。
最高檢2月2日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刑事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爲」研商會議,最高檢依據「時」(時程)、「刑」(刑度)、「案」(重大案件)、「逃」(外逃)4項審查標準,彙整符合標準的1600多人名單。
這1600多名通緝要犯,大多集中在北部,通緝罪名包括毒品、加重詐欺、性侵殺人、強盜、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貪污等。
最高檢2月2日、17日分別公佈10大、13大重刑外逃要犯及偵審中逃亡的要犯朱國榮,指示8個地檢署函請外交部廢止註銷這些人的中華民國護照。目前高雄、士林、臺中等地檢署已註銷26人、19人、50多人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