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涉風紀案 要追回6年前頒發司法獎章
林錫堯(上圖前排右2)、池啓明(左2)、李震山(右1)、蔡清遊(左1)大法官。(翻拍司法院網站)
司法院今開會,要向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及林奇福等6名與富商翁茂鐘不當行爲的法官;根據司法院資料,蔡清遊大法官是在2015年9月30日,由當時的司法院院長賴浩敏頒贈一等司法獎章及服務獎章,如今恐遭司法院追討。
當年司法院舉辦蔡清遊等4名大法官任期屆滿歡送會,由賴浩敏院長親自頒贈一等司法獎章及服務獎章,表彰4位大法官8年來在釋憲工作上的辛勞與無私奉獻。
蔡清遊4位大法官自2007年10月1日起任大法官,至2015年9月30日屆滿,從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事項,共計作成解釋99件(釋字第634號至732號),議決不受理案件3600餘件。
司法院當時頒贈蔡清遊,一等司法獎章及服務獎章,肯定他作成之解釋,充分發揮釋憲功能,導正國家法治建設,攸關基本人權之保障及民主憲政體制之維護至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