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隻毒鼠藥受害者 臺灣獼猴「姊姊」口吐白沫亡
▲「姊姊」醒醒,可不可以不要再睡了……,臺灣獼猴「姊姊」又是毒鼠藥的受害者。(圖/林美吟提供)
生活在高雄壽山的臺灣獼猴「姊姊」今天(14日)被發現口吐白沫、皮下出血死亡,從外表特徵來看,是毒鼠藥的受害者。
3歲的「姊姊」失去母親,獨自照顧妹妹「奇異果」長大,也是「獼猴姊姊」林美吟疼惜的毛小孩。今天下午,林美吟一行人上山到Be社羣的活動範圍觀察雌猴生育狀況,發現成員「姊姊」沒有出現,直到接近龍泉禪寺的圍牆旁,赫然發現一具猴屍,臉部特徵正是「姊姊」。
林美吟描述,Be社羣的核心雄猴與高位階雌猴守在「姊姊」的屍體旁不停拉動她、替她理毛,想要叫醒牠,然而,「姊姊」再也不會起來了,牠的口部吐出大量白沫,腹部有明顯的皮下出血,正與林美吟在1月28日發現的雌猴情況一模一樣(位於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礦區道路),是毒鼠藥中毒的症狀。
上月(3月)12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發佈新聞稿,指出從去年底拾獲的6具臺灣獼猴屍體,有3具驗出毒鼠藥成分(分別是去年12月11日、今年1月29日與2月7日由民衆通報);事隔一個月,又出現新的受害者。
▲▼「姊姊」的屍體明顯有口吐白沫、皮下出血等中毒特徵。(圖/林美吟提供)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秘書許書國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電訪表示,從口吐白沫、皮下出血的外表特徵,的確最有可能是毒鼠藥所害,而無論猴屍被發現的地點在國家公園範圍內或外,臺灣獼猴是臺灣特有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刻意傷害或毒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就是觸法(觸犯《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第3點,易科罰鍰3000元,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國家公園警察隊已在接獲通報後,到發現「姊姊」屍體處撿取屍體,一度因守護屍體的社羣成員不願退讓,籌備處工作人員只好向山下攤販借來BB槍嚇退獼猴,但牠們仍不捨地一路跟下山,想搶回屍體,直至籌備處人員上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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