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CXO企業面臨海外政策風險,金斯瑞在美被要求調查,股價下跌逾17%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杜蘇敏

繼藥明系、華大系之後,又有中國藥企在海外面臨政策挑戰。

6月2日,據多家媒體報道稱,美國衆議院中國委員會已要求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美國情報機構就金斯瑞生物科技(下稱“金斯瑞”,01548.HK)及其三家子公司的情況進行調查並提交簡報,以確定中國政府是否對其運營產生影響。三家子公司分別是百斯傑(Bestzyme)、傳奇生物(LEGN.US)和金斯瑞蓬勃生物。

隨後,金斯瑞發佈公告稱,本公司注意到美國衆議院一特設委員會的兩名成員向美國聯邦調查局官員及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官員發送日期爲2024年5月30日的信函,以尋求有關本公司的信息(信函)。

金斯瑞在聲明中強調,信函沒有宣稱本公司有任何非法行爲。本公司沒有受到任何政府的控制。“我們將積極與委員會接洽,並幫助對方增進對本公司業務的瞭解,以及本公司數十年來致力於成爲生命科學領域及社會中積極力量的承諾。”金斯瑞表示。

儘管緊急澄清,6月3日,金斯瑞股價盤中仍跌逾20%,最終報收8.23港元/股,跌17.70%。

當天,時代週報記者針對此事聯繫傳奇生物,相關人士表示,金斯瑞這邊已經發布了公告,請以公司公告信息爲準,目前還沒收到進一步消息迴應此事。

圖源:金斯瑞公告截圖

與同樣遭遇“提案風波”的藥明康德(603259.SH;02359.HK)相同的是,金斯瑞也是一家以CRO(合同研究組織)業務爲主導的企業,目前公司業務主要分爲四個單元,分別是生命科學服務及產品業務單元、生物製劑合約開發及生產(CDMO)業務單元、工業合成產品業務單元和綜合性全球細胞療法公司,後三大業務分別對應金斯瑞蓬勃生物、百斯傑、傳奇生物三家子公司。

據金斯瑞在2023年年報中介紹,金斯瑞蓬勃生物是集團旗下CDMO分部,爲客戶大分子藥物發現、開發及生產提供從概念到臨牀試驗至商業化的一體化服務;傳奇生物是集團附屬公司,目前正在開發一系列不同的先進細胞療法技術平臺,包括自體和異體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γδT細胞及自然殺傷(NK)細胞免疫療法;百斯傑爲本集團旗下附屬公司,憑藉合成生物學技術經驗,對蛋白質進行工程改造並構建細胞工廠微生物菌株,生產工業酶及功能性蛋白,可用於飼料、酒精、食品及家庭護理等行業。

值得一提的事,金斯瑞在美國市場的收入佔據了公司業績的大頭。2023年年報數據顯示,報告期間,公司向美國、中國內地、歐洲、亞太地區(不包括中國內地)及其他地區的客戶銷售收益分別約爲5.06億美元、1.63億美元、9950萬美元、5320萬美元及1830萬美元,分別約佔公司的總外部收益60.2%、19.4%、11.9%、6.3%及2.2%。

2023年,金斯瑞的整體收益爲8.40億美元,同比增加34.20%。其中,生命科學服務及產品業務板塊的收益約爲4.13億美元,同比增加14.5%。金斯瑞在解釋該板塊收益增加的原因時就提到,主要是由於歐美市場的成功商業運營滿足客戶不斷增長的需求,尤其是分子生物學、蛋白及多肽業務。

金斯瑞遭美衆議院委員會要求調查的消息並不完全讓人意外。今年5月中旬,在最新一版衆議院《生物安全法案》以壓倒性票數獲得通過時,就有分析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上述《法案》在介紹重要概念時,採用定義加開放式列舉的方式,這就導致通過一定程度的解釋,幾乎所有CXO(醫藥外包服務)企業均可能受到波及。因此,非名單上的CXO企業也很難置身事外。

自今年1月以來,美國打壓中國生物藥企的風波一浪接着一浪。當地時間5月15日,美國衆議院監督與問責委員會以40-1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最新一版衆議院《生物安全法案》(編號H.R.8333),該《法案》將藥明康德、藥明生物(02269.HK)、華大基因(300676.SZ)、華大智造及其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五家公司被列爲予以關注的生物技術公司,並禁止聯邦機構從這些公司採購任何生物技術設備或服務,禁止聯邦貸款或贈款被用於採購、獲得或使用生物技術設備或服務。

此外,該《法案》要求,在正式立法後,美國相關企業應在2032年1月1日之前結束與上述中資企業的合作。據瞭解,該《法案》要成爲正式法律仍需要經過一定流程,一是被提交至衆議院和參議院經全體會議審批,如果獲得通過,將進一步遞交至美國總統,經總統批准、國會議員2/3表決或按美國法律規定的其他流程後,才能正式形成爲法律。

《法案》通過的消息傳出後,藥明康德、華大集團均表達了強烈反對。藥明康德5月16日發佈公告稱,儘管美國政府機構已有針對國家安全問題的評估程序,H.R.8333仍將藥明康德的公司名稱保留在“予以關注的生物技術公司”的定義中,藥明康德強烈反對這種未經正當程序的預設性且不合理的定義。此外,藥明康德強調,在未來數月中,H.R.8333草案將繼續經歷在衆議院的立法過程。藥明康德將與立法過程的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對話。

華大集團也在聲明中強調,H.R.8333以美國國家安全爲由,企圖以立法手段干預正常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由於華大在美國不接觸個人數據,不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脅,因此,該草案對華大在美國市場的限制,將無益於美國國家安全,實際上只會加劇並擴大美國本土公司在基因測序領域的壟斷態勢。

此外,華大集團指出,H.R.8333在該委員會的通過,並不意味着將最終成爲法律,後續可能被修改或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