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虐死案凸顯出養問題!衛福部宣佈「國家介入」 出養必要性由地方政府評估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林周義攝)

北部1歲幼童遭虐死,凸顯出養、托育等系統性問題。外界高度關注,究竟此案有無出養的必要?出養前有無提供原生家庭充足的支持?爲避免類似憾事重演,衛福部公佈,兒童的出養必須要由國家介入,未來兒童出養不再由民團評估,而交由地方政府處理。若原生家庭沒有能力,就要提供更多資源支持。

衛福部今召集兒盟、新北、臺北市政府及專家學者展開檢討會議,會後提出8大精進作爲,首要作爲是檢討出養機制。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依照《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兒童應該成長在原生家庭,政策上還是希望支持原生家庭扶養兒童。

張美美指出,現行規定由民間團體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但也沒有規定說地方不能評估,導致各縣市做法不一。爲避免類似事件重演,未來的出養評估,必須要由國家介入,改由地方政府來進行,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若原生家庭的資源不足,政府就要開出更多的資源來支持,地方經費不足,中央將予以協助。

若地方政府安排保母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並由社家署研擬強化相關訓練。張美美說,適用這項原則後,保母的家訪就不再只由民團執行,政府也會派訪員進行督導,加強品質把關。

爲強化跨網絡的橫向聯繫,落實一主責多協力。衛福部也明定,保護個案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另兒虐相關的辨識知能,今年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提升各界對兒虐案件的敏感度。

爲幫助幼兒能有多一道把關,衛福部也加強網路合作,整合社會安全網、兒童醫療網,對於已由政府安置的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爲其指定專責醫師。

保母訪視頻率方面,現行規定初次收託者,1年內訪視4次。收託1年以上者,每年訪視2次。張美美說,衛福部將盡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提高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不必等待托育專法,4月底前就先提出訪視原則。另衛福部也請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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