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照花錢就能買!航港局貪官A千萬狂發照 暗黑價碼曝光
▲航港局爆發弊案,臺中地檢署介入調查。(圖/臺中地檢署提供)
近年遊艇活動盛行,吸引不少民衆報考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想不到竟有航務中心人員違法核發駕照。臺中地檢署接獲通報後介入調查,發現竟是擔任技佐的宋立恆涉案,他與代辦業者合作後,利用民衆無心考照的心態,向民衆收取製作駕照的費用,並從中抽取5千至8千不等的金額,目前共計有5家代辦業者涉案,且收賄時間長達10年,不法所得粗估破千萬。
據悉,一共有1名官員、49名民衆等50人涉案,並遭到臺中地檢署起訴。而起訴後駕照遭撤銷者合計有18人,其餘涉案人士刻依行政程序法受理民衆陳訴意見,如無正當理由也將依程序辦理撤銷。
對此,檢方調查,宋立恆從1989年4月20日開始到2020年5月14日止,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負責船員卸任職簽證,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髮、補發等監理業務,具有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的權限。
民衆如果要取得二等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必須具備所規定的學經歷,才能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測驗及格者,再由航政機關核發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至於一等遊艇駕駛執照則是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申請核發或換髮。
然而,不法業者卻利用民衆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想要取得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心態,向民衆收取金錢,還將此費用稱爲「訓練費」或「報名費」,以及製作駕駛執照所須資料,金額從1萬元至3萬元不等,而宋男則從中抽取5千元至8千元不等的代價,再由他發照給不符合資格或未參加駕訓班及測驗的民衆。
▲花錢就能得照遊艇駕照,臺中地檢署將涉案51人提起公訴。(圖/臺中地檢署提供)
從前述金錢扣掉欲交付給宋立恆之賄款,餘額作爲自己之不法報酬,之後向以每張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新臺幣(下同)5000元至8000元不等之代價,向宋立恆行求、期約、交付賄賂。
臺中地檢署獲報後,分別於2020年7月8日及8月5日,搜索中部航務中心及相關處所共計23處,並約談宋立恆及多名代辦業者到案,而宋立恆也於7月9日遭聲押獲准。
臺中地檢署發現,涉嫌「買照」之民衆人數衆多,因此認定宋立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行賄、僞造文書等罪,將宋男及代辦業者及買照民衆等51人提起公訴,而宋男也於東窗事發後離職。
臺中地檢署表示,宋男等人以行賄方式違法取得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的行爲,嚴重危害我國船舶監理機制、罔顧公共安全,本署將繼續指揮調查局、廉政署積極深入偵辦,以展現政府掃蕩貪污不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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