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提高AMT稅率至15% 資誠:盼儘快與國際接軌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預告修正《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內容包括自114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其在臺灣境內的基本稅額徵收率(AMT)將調整爲15%。財政部的這一政策,主要目的爲確保我國的稅收權益。
爲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國際稅制,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主持會計師建議財政部能夠儘快導入所得涵蓋原則( IIR)與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DMTT)。IIR將確保臺資跨國企業的全球所得若有補充稅則需要於臺灣繳納,而QDMTT則能夠確保臺資企業在我國境內的所得達到GMT的稅負要求,才能夠根本的確保我國的稅收權益,並且完整的接軌國際稅制。
隨着AMT徵收率調高至15%,企業需要評估其是否會受到影響。特別是那些因爲享受租稅優惠或免稅所得而導致有效稅率低於15%的企業,可能需要額外繳納AMT。因此,建議企業進一步評估租稅優惠的適用方式,進行相關調整和規劃。
企業應重新審視其享受的租稅優惠政策,確保這些政策在新的稅負環境下仍然具有經濟效益。若租稅優惠導致的有效稅率低於15%,企業需要考慮是否調整其租稅優惠策略,以避免額外的稅務負擔。
企業應加強稅務合規管理,確保其稅務申報和繳納符合新政策要求。同時,企業可以考慮進行稅務結構調整,以提升其全球稅務效率,減少潛在的稅務風險。
企業應進行財務影響分析,評估新政策對其財務報表和現金流的影響,確保有足夠的財務準備應對可能的稅務負擔增加。
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MT)已經成爲國際稅制改革的標準,財政部導入GMT政策是大勢所趨,能夠保障我國的課稅權。同時,資誠呼籲財政部能夠儘快導入所得涵蓋原則和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國際稅制體系。企業則應積極評估新政策的影響,進行租稅優惠適用和稅務規劃的調整,以確保在新的稅務環境中仍能保持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