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203旅!不到半年3度出事 1年義務役「翻牆逃」還在找

圖爲三軍九校院入伍生團進行震撼教育。(示意圖,非當事人,軍聞社)

一年期義務役實施後,陸軍203旅發生首例役男入伍2日就翻牆逃兵事件!軍、憲、警獲報後至今仍未尋獲。這已經是陸軍203旅半年內第3度出事,究竟是軍中壓力太大,還是有其他因素,仍待軍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據瞭解,去年12月4日,張姓志願役士兵在休假期間疑似在臺南租屋處輕生;今年3月2日,軍事訓練王姓役男於休假期間於家中自傷,家屬即時察覺送醫,無生命危險;今年4月11日,僅入伍2天的劉姓一年義務役,翻牆離開軍營,跳上接應車輛後隨即離開,軍方至今未尋獲。

根據《中國時報》獨家掌握,陸軍八軍團203旅第2營4月9日接訓一年期義務役2229梯;11日晚間6時30分安排新兵至中山室聽取招募宣導,2小時後再讓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員處,繼續聽取招募宣導,豈料晚間9時幹部宣佈集合,發現一名劉姓二兵突然消失。單位隨即派遣幹部搜遍營區,並同步聯繫劉兵父親協尋,截至目前尚未尋獲。

據稱,劉兵入營時做完心理調查量表後,早被軍方列爲重點關照人員,原擬於入營3日後,也就是12日約談劉兵,豈料劉兵在此之前就擅自離營。

據悉,劉姓二兵隸屬第2營,周圍正在施工,對外只剩鐵柵欄擋着,防護力薄弱,劉兵可能趁着空檔翻牆出營。有消息更指出,軍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兵翻牆出營後馬上被車輛接走,顯示劉兵計劃或已事先擬定。不過詳細事件經過,仍待軍方進一步調查。

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劉姓二兵脫離部隊掌握已逾24小時,部隊已發佈離營通報,函請劉兵住所憲兵隊協尋,若拘提機關於3日內拘提不到劉兵,檢方將於7日內發佈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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