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翻覆釀重大死傷 監理所稽查業者「未做這件事」

遊覽車翻覆釀重大死傷,新竹區監理所稽查忠原公司查出違規事項。(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八德區環保志工出遊宜蘭遊覽車翻覆造成1死38傷,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今天到遊覽車所屬公司忠原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查覈,查出該公司對於肇事的郭姓駕駛人,並未實施出車前教育訓練,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未善盡管理責任之規定,制單舉發最高金額新臺幣9萬元,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對於發生此次不幸重大交通事故,該公司無法規避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另目前警方刻正依法調查釐清責任歸屬,該郭姓駕駛人若遭依法開單,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

未來新竹區監理所將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遊覽車評鑑等第爲不列等,11月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覈,並依《公路法》第47條要求公司1周內完成全數駕駛人山區道路駕駛訓練課程,若公司未完成,最重可撤銷運輸業營業執照。另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爲每月實地查覈。新竹區監理所也將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忠原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已對該公司肇事車輛之其他同型式5輛車要求公司停止出車,於完成檢修作業及召回臨檢後始得繼續出車營運;其中4輛已完成檢驗,僅1輛車維修中,待維修完成後辦理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