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震卻收不到警報挨批 氣象署:邀專家檢討

0403花蓮大地震規模達7.2,有7個縣市地區震度達4級卻未收到國家警報,引發批評。(本報資料照)

0403花蓮大地震規模達7.2,有7個縣市地區震度達4級卻未收到國家警報,引發批評,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整理過去3年的地震,國家警報至少有7次誤報,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迴應,下週將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是否要改進發報數值。

根據規定,地震規模5以上、區域震度4級以上,就會針對該區域發佈地震警報,但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高雄市桃源區、屏東縣九如鄉等7個縣市地區,在0403花蓮大地震當天未收到警報,當時氣象署說明是地震初報規模不到發佈標準。

李昆澤指出,2021年至今,地震預警至少有7次誤報事件,包括同一地震發佈多次告警、震度4級應發佈未發佈、震度2級卻發佈告警、東部震度大卻向西部縣市發佈等。

李昆澤表示,目前地震告警的標準是25gal(最大地動加速度),但達到22.5gal後,就會感到明顯晃動。他建議,當地震達到芮氏規模6.5以上後,應研議在震度3級以上區域發佈告警。

氣象署長程家平迴應,確實有檢討修正發佈標準,下週將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後續改善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