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變數!最高法院終審裁決 英國脫歐須國會同意!
▲英國首相梅伊表示,最高法院判決不會改變今年3月底展開的脫歐談判時間表。 (圖/路透社)
距離英國啓動脫歐程序剩不到3個月時間,然而英國最高法院週二(24日)裁決:首相梅伊(Theresa May)領導的政府必須經過國會批准,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啓動脫歐程序。
這意味着英國政府上訴失敗。梅伊內閣在判決後表示 ,該判決不會改變今年3月底展開脫歐談判的時間表。 但最高法院上述裁決勢必再度激化英國的民意分歧,歐盟派對上述裁表示歡迎,脫歐派則直指國會不應有權推翻公投結果。
英國最高法院週二以8票對3票,大比數裁定政府不能繞過國會去啓動脫歐程序。院長紐柏格(David Neuberger)週二早上9點半宣讀裁決,指在影響英國法律及民衆權利的況下,政府必須先取得國會授權,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
此外,最高法院亦宣佈,從法律上判斷,梅伊政府啓動脫歐不必經過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的同意。
去年6月,英國通過公投決定退出歐盟。同年10月初,梅伊宣佈英國將於2017年3月底之前啓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去年10月初,英國高等法院開始受理脫歐程序訴訟案,同意就政府是否可以無需國會批准即可啓動脫歐一案進行裁決。 11月3日,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啓動脫歐前需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隨即將此一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