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竹棍「管教」男童臀部嚴重瘀青 母同居男友挨告起訴
▲桃園市陳姓男子因同居女友11歲小男孩不好管教,以竹棍毆打成傷後挨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陳姓男子與林姓男童母親同居,前年10月間疑因細故持竹棍毆打男童,導致男童臀部與腿部嚴重瘀傷黑青送醫治療,醫院發現男童傷痕累累懷疑遭家暴受虐通報,檢警偵訊時,陳坦承曾以竹棍「管教」過男童,桃檢偵結依家暴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39歲的陳姓男子於前年10月至11月間,在桃園市住處,因11歲男童管教問題起爭執,陳多次以竹棍毆打男童臀部與腿部等處,導致男童嚴重瘀傷黑青,男童送醫治療後,醫護人員懷疑遭家暴受虐通報市府。
市府確認男童遭毆打後報警處理,男童在社福人員詢問時,指認曾遭陳男管教毆打,因陳男並非父親或親屬,男童透過社福人員表示要提告陳男家暴傷害。
陳男偵訊時坦承曾拿竹棍多次毆打男童之事實;桃檢認爲,醫院與社福人員檢具男童受傷照片、醫院診斷證明,卻認陳男犯行明確,偵結依家暴傷害罪起訴,因男童未成年,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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