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國父紀念館爆爭議 城鄉局澄清絕無不法
永和國父紀念館現況。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賴清德競總髮言人戴瑋姍等人今陪同孫家代表孫立權踢爆即將實施的「永和行政園區」都更案近萬坪精華地區基地,其中一部分屬於永和孫家的1633坪土地,被新北市政府透過僞造文書的方式長期侵佔使用,城鄉局對此表示此案已依法捐贈且完成不動產登記,且未有登記錯誤相關證明文件,強調絕無不法。
孫立權表示,此案可追溯至1969年孫家長輩參與永和國父紀念館籌建委員會,希望與政府合作以興建「孫文紀念館」與「樂安堂孫氏宗祠」並列方式成案,但當時縣府建物完成時只在二樓廁所邊留下一坪左右的空間當作孫家祭祖之用,因此孫氏族人當即拒絕捐贈土地。
孫立權出示一張1971年永和鎮公所僞造的土地使用同意書,除了全部簽名筆跡相同,更赫然出現3名未成年者以及一名臥病在牀、無能力簽署的長輩,還有另一名當事人更已出面否認曾簽署過該文件,顯見利用假文件奪取民地就是事實。
孫立權指出,孫家座落於「永和國父紀念館」所的兩筆土地,涉及永和行政園區都更案及其周邊巨大的商業利益,保守估計市值超過數百億元,市府侵害民衆財產權,不僅未曾辦理贈與手續、亦恐涉及僞造文書,已經明顯違法。孫立權強調,孫家子孫嚴重懷疑新北市府不只涉及僞造文書,甚至是以假文件和未來公文方式偷天換日,巧取豪奪民地換取龐大的都更利益。
新北市城鄉局表示,永和國父紀念館於1971年經孫氏宗親同意永和鎮公所興建,並於1972年興建完成;後孫氏宗親於1981年向地政單位申請捐贈予公所並完成捐贈登記,此內容皆已於土地登記簿內詳實記載日期登記有絕對效力。經查本案已依法捐贈且完成不動產登記,且未有登記錯誤相關證明文件,故有登記絕對效力且無法不法情形,有關捐地相關爭議,市府皆已回覆監察院,何來強佔民地之有?
永和行政園區內有永和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單位,屋齡皆超過30年且設備老舊,造成洽公民衆諸多不便,爲改善洽公及辦公環境,故啓動行政園區個案檢討,批評這是法院認證假消息,呼籲切勿因爲選舉又再烏龍爆料,假消息終究是假消息,民代與其耗費社會資源胡亂栽贓,倒不如監督中央加速審議正視地方老舊廳舍重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