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護黃河安瀾

近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條例主要內容包括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污染防治、促進高質量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保障與監督7個方面。

條例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設立補償資金;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覈體系。

“黃河寧,天下平。”黃河是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難度最大、水害嚴重的河流之一。包括山西在內,黃河沿線不少地區均面臨這一問題:如何行之有效地保護黃河,進而實現黃河流域的高質量發展?用好法治力量,可以成爲守護黃河安瀾的重要抓手。

運用法治力量可以爲黃河流域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約束。衆所周知,去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以下簡稱“黃河保護法”)作爲一部針對黃河流域的基礎性、綜合性和統領性專門法律,它的頒佈施行,讓保護黃河變得有法可依。據瞭解,黃河保護法實施一年來,黃河保護治理持續推進、取得實效,10條重點河流、20個主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全部達標。

司法機關有法可依能動履職守護黃河。黃河流域線長面寬,各地如何因地制宜讓黃河保護法真正落地,同樣考驗着沿線司法機關的智慧和執行力。《山西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是黃河保護法在山西的具體落地和延伸。無獨有偶,沿黃九省區立足山水相濟大保護的流域司法特色,聚焦重點區域保護修復、水沙調控、水資源集約利用、污染防治等突出問題依法能動履職,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持續發力統籌管理提升黃河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治理能力。黨的十八大以來,大治理大保護讓滔滔黃河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保護黃河,既是攻堅戰,更是持久戰,依法守護母親河需要持久發力:河湖長制要落實到位,應在法治軌道上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同時,還要以流域爲單元、以水資源爲核心,強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統籌管理體系,實現一盤棋謀劃、一張網布局。此外,還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充分挖掘各地依法保護生態修復的生動案例,向沿黃居民宣講黃河保護法,讓更多羣衆成爲黃河流域綠色發展的宣傳者、實踐者、推動者。 (作者:樑 婧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