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商行經中山路遭砂石車變道輾斃 肇事駕駛判刑1年

營造商遭砂石車輾斃,肇事駕駛判刑1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1名林姓營造商,去年6月23日騎機車行經八里區中山路3段往臺64線時,遭35歲劉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輾斃,士林地院5日宣判,劉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6月23日上午10時20分,林姓死者騎機車行經事發地點,遇到劉男駕駛的砂石車變換車道,劉未注意應讓直行車先行,且需注意安全距離之交通規定,徑行轉彎導致事故。

當時天候陰、日間自然光線、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劉的車子擦撞林車,導致死者向左倒地,遭砂石車右側車輪輾壓,當場不治,劉當時坦承肇事,酒測值爲0,事後抽血亦無毒駕情形,屬自首而接受裁判。

判決指出,劉未注意禮讓直行車,貿然向右變換車道,導致林男死亡,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稱自己國中肄業,事發後沒有工作,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