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13年前放棄加拿大國籍 「謝謝檢察官捉我」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表示早已放棄並獲得加拿大核發喪失國籍證明。(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意外發現疑似收賄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國籍不詳」,合議庭29日再次開庭審理羈押必要性時,應曉薇交出外交文書,表示已在2010年放棄加拿大國籍,應曉薇否認想要潛逃,並且「謝謝檢察官8月先捉我」,也謝謝法官「讓我(27日)回家抱着媽媽睡覺」。
北院28日裁定京華城5名在押被告交保,檢察官不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院將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4人交保撤銷發回,北院法官許芳瑜29日開庭時,針對應曉薇的國籍問題解釋,移民署並非茶道應曉薇有第2本護照,只是「國籍不詳」,所以28日無法及時讓應曉薇和其他被告一起辦保,原定31日再傳應曉薇說明國籍問題。
應曉薇的律師解釋,應曉薇在1981年與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持有加國國籍,當時應曉薇是以本名「應秀萍」,後來改名「應牧廷」,但在2010年換成藝名「應曉薇」當選臺北市議員後,就前往加國駐臺辦事處申請放棄國籍,並繳回加國護照、公民卡、社會保險證,律師並提出加拿大政府2021年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以外交部駐多倫多外館的審覈證明文件。
▲應曉薇持加拿大文件證明已無國際。(資料照/記者黃哲民翻攝)
檢察官則質疑,應曉薇從未主動坦承擁有第二國籍,還透過被法官禁止聯繫的友人王尊侃發聲明否認雙重國籍,但根據移民署護照查詢到的疑似應曉薇持有證照號碼,並不在相關外交證明文件內,不排除加拿大之外,應曉薇還有第3本護照的可能性,仍有逃亡、勾串之虞。
應曉薇解釋,她8月27日是因看到便宜機票,想去香港幫媽媽買馬百良藥、安宮清心牛黃丸,當天得知辦案人員要找她後,還在臺中機場等廉政官到場,並沒有要潛逃的企圖,應曉薇表示,她本來9月要和女兒一起去英國倫敦,「謝謝檢察官先捉我,不然9月才捉我,我2個女兒不就在機場哭死了」。
對於高院要求確認交保足以替代羈押防止逃亡、勾串,可能代表需要接受電子腳鐶等科技監控,應曉薇表示尊重法院,同時謝謝法官先前的交保裁定,「讓我回家抱着媽媽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