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五億男案檢控就是假結婚 夏男反駁:同性婚本來就不能大剌剌決定

臺中五億高中生案今天台中地院辯論終結,夏姓配偶被控假結婚僞造文書將於6月28日宣判,今開庭公訴檢察官提5點指控夏男毫無結婚真意,犯後毫無悔意,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夏男反駁結婚是他和賴彼此的決定,外界審視眼光很不厚道,若遭判有罪是「迫於於輿論的判決」。

今開庭時,夏表示,同性婚本來就是少數,不能很公開,或是大剌剌決定,他和賴都怕家人反對纔打算自己作主,並表示自己並非要回避,而是不能代死去的賴男發言,還說婚前和賴頻繁聯絡,是因自己正在考地政士,不想和賴進展太快、太熱絡。

審判長林依蓉也問夏和賴有何感情基礎?夏說他不想自定義,每個人對婚姻主觀感受不同,他認爲賴有意願才提出,自己有理說不清,也不需外人偏見解讀,更質疑2人都是同意下去結婚,到底侵害國傢什麼法益?還說「正義不應建立在別人的不正義上。」

審判長也另針對夏、賴互動細節、結婚過程詢問,夏態度轉趨不耐煩,質疑「爲何要一直重複、反覆一直問呢?」還打斷法官問話,高聲重複說了兩次「你的問題跟檢察官的問題一模一樣。」並質疑難道這樣就有罪,是文字獄。

公訴檢察官也提出5點主張,表示臺灣是社會開放國家,同性婚姻合法,但結婚是有感情基礎、以共同生活爲目標,彼此有愛情、喜歡的感覺,除早期農業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宗教或異國婚姻等例外,但至少都有一定結婚儀式,夏、賴間卻什麼都沒有,連一般朋友互動都不如。

檢方說,賴剛喪父哀痛欲絕,依常情不會想立即結婚,是遭夏慫恿纔去登記,且賴根本無同性戀傾向,還有心儀的女生顯然是異性戀,認爲夏利用賴高中還沒畢業,涉世未深,且家庭複雜又剛受贈龐大遺產,以登記同婚可解除原生家庭壓力騙他,且登記當天賴毫無喜悅之情。

檢察官也說,夏男從檢方偵查、院方審理時,都一再稱自己和賴結婚是有共同經營生活爲目的,刻意用法律用語顯然是有備而來,但在在跡象都可證明夏就是假結婚。並主張夏男犯後否認態度不佳,飾詞狡辯且毫無悔意,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夏男說,整件事因賴男死亡而起,不能用賴的死亡去推論他無結婚真意,並稱自己和賴男都是僞造文書罪嫌被告,若他有罪,賴男也有罪,當初結婚是他們2人的決定,外人用這種眼光去審視很不厚道,並稱若遭判有罪「這就是迫於輿論的判決。」

夏的辯護人主張,賴男出於自行意願和夏結婚,夏沒對他施以強暴脅迫,且結婚「動機」爲何並非民法上結婚的要件,加上種種調查無直接證據顯示夏男假結婚,辯護人也說,若法院認定夏有罪,請求量處得易科罰金之刑。

夏男今開完庭被大批民衆包圍,一路被人嗆聲。記者曾健祐/攝影

夏男今開完庭被大批民衆包圍,一路被人嗆聲。記者黃仲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