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收破5億欠稅上億元 不鏽鋼回收業者遭管收

施男公司營收破5億,但欠稅高達上億元,又無法說明資金流向,遭法院裁定管收。(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1名施姓不鏽鋼回收公司負責人,欠繳1億863萬餘元稅款拒不繳納,且無法說明公司鉅額收入之資金流向,更被查出將公司存款轉入配偶、2名兒子及施男本人的私人帳戶內,17日遭法院認定「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裁定準予管收。

施男開設的公司滯納2000年至2005營業稅及罰緩,共計1億863萬餘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2009年3月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屬執行。新北分署調查發現,施男公司的貨款收入,有部分匯入其本人、配偶及2名兒子的銀行帳戶,且該公司在欠稅的當年度收入高達5億8411萬餘元,但卻未用來繳納稅款,此外還將公司存款合計1316萬元轉入妻子及兒子的帳戶內。

檢調於2005年偵辦該案時,曾傳喚施男及其配偶等人調查,不料施男不僅不申報繳納稅款,還陸續提領公司存款達2454萬餘元,並於2006年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時還有現金403萬,也未用於繳納欠稅;但檢調卻發現,施男妻兒於原址設立公司從事五金回收業務,迄今仍在營業中。

因此新北分署多次通知施男到場說明,但他辯稱公司已解散清算完結,目前已無財產,亦無法對於公司銷貨收入的資金流向提出說明,僅表示願意就欠稅金額中的40萬元提出清償計劃。

行政執行官17日詢問後,認爲施男符合管收之要件,當場予以留置,並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施男於擔任義務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裁定準予管收。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對於滯納之稅捐、費用或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處分資產或資金方式規避執行,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之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