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連結車依法加裝行車紀錄 申訴超速卻無法被採證

立委蔡易餘、王美惠、陳冠廷與黃捷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駕駛依法加裝大餅只保受罰不保申訴」記者會,指接獲多位職業駕駛陳情,在國一南下68K遭測速照相拍攝顯示超速,單一測速照相機拍攝的超速自112年10月至12月近200案例。遭測速照相拍攝超速的大型聯結車,依法加裝的大餅(即行車紀錄器)顯示均在速限內,並提出GPS定位、ETC等輔證,也未顯示有超速的狀況。歷經多次協調,交通部裁決機關仍認爲,照相機檢測沒有問題,無法採認駕駛依法加裝的大餅等多項證據。

陳情的大型連結車周姓駕駛表示,大型連結車依法安裝的測速器(大餅)是合格的,但上面的姓名、日期是手寫的,可能有造假,所以去申請GPS和遠通的ETC來佐證,就時間與日期進行比較,比對後是同一天同日期。本以爲可申訴通過,但還是申訴未果,所以才請立委幫忙陳情。因爲此事件,嚴重影響職業大貨車的生計。自己二個月就收到兩張罰單,一張扣二點。交通違規記點制度1年累積12點就要被吊扣駕照,就沒辦法生活、賺錢,生計就出問題。

周姓駕駛(左)表示,大型連結車依法安裝的測速器(大餅)是合格的,但上面的姓名、日期是手寫的,可能有造假,所以去申請GPS和遠通的ETC來佐證。記者黃義書/攝影

立委蔡易餘(中)、王美惠(左)與黃捷(右)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駕駛依法加裝大餅只保受罰不保申訴」記者會,指遭測速照相拍攝顯示超速,遭測速照相拍攝超速的大型聯結車,依法加裝的大餅(即行車紀錄器)顯示均在速限內,並提出GPS定位、ETC等輔證,也未顯示有超速的狀況。交通部裁決機關仍認爲,無法採認駕駛依法加裝的大餅等多項證據。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