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抗旱士林堰下游調降生態基流量 生態分析不足補正再審

環保署今(28)日審查臺電公司士林堰下游保留之基流量變更」環評對照表。(李柏澔攝)

后里農民不滿生態基流量調降情緒激動,現場發生推擠。(李柏澔攝)

目前苗栗、臺中地區水情依舊嚴峻,今年1月6日起均已實施減量供水,環保署今(28)日審查臺電公司「士林堰下游保留之基流量變更」環評對照表,考量乾旱時期農業取水需求大幅降低,開發單位要求將原本大安溪上游士林堰越域引水工程法定保留生態基流量2.7cms(秒立方公尺)下調爲1.2cms,以便旱期間彈性調度;但因爲在生態與大安溪流量分析資料依然不足,本案經決議補正再審。

開發單位臺電公司指出,考量旱情下大安溪下游河川流量的涵容能力有關士林壩保留之基流量,考慮環境保護原則下最少基流量爲2.7cms,爲避免旱災加劇,兼顧各標的用水需求原則下得依各級旱災應變會議決議調度辦理,最少流量調整爲1.2cms。

另外乾旱防災時期農業取水需求大幅降低,因此本次變更僅限嚴重乾旱情境,一方面增加乾旱期之應變能力以保障民生福祉,平時仍將恪遵原環評承諾的2.7cms放流量。

環評委員白子易說,嚴重旱情下全臺已經出現最低基流量1.12cms,現在調降爲1.2cms,未來會不會到0.9cms?建議開發單位做未來10年的流量推估,因爲「沒有最嚴重,只有更嚴重。」

另相關部會出席代表建議,降低生態基流量的變更是因應停灌的關係,但大安溪的灌區在還沒有實施停灌下基流量就要降到這麼低,有要再商榷的必要。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中水局承諾保留河川基流量爲27cms,也更承諾加碼爲「27+X」,結果這次反而提出減少基流量的變更,明顯看出當時的環評承諾有很大的問題應依環評法退回環評大會重新再議。

本案經環委認爲,因應極端氣候,開發單位應補充大安溪未來10年的最低流量推估分析,以及補足士林堰下游生態資料,並提供整體抗旱供水策略期程,因此本案經決議補正再審。

然而經濟部代表在環委決議後仍要求環委重新考慮審查結果,畢竟旱情「緩不濟急」,結果引來許博任怒罵「請尊重環委決議,經濟部不要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