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申請增設分支開跑 國銀17家、信合社22家符合資格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爲止,本國銀行全國分支機構家數共3,393家,比2022年底的3,384家增加了9家,依據「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得於每年5月及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分支機構。

爲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及協助推動各項政策,金管會將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中小企業主爲女性之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之推動情形(包括是否完成無障礙網路銀行及網路ATM、是否設置無障礙ATM)、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機構是否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等9項,持續列爲本年度金融機構申設分支機構之有利項目。

依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金融機構得隨時向金管會於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待增加地區(簡稱待增加地區)申請設置分支機構,金管會表示,銀行局已定期於官網上公佈待增加地區名單,以利金融機構隨時提出申請。

爲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及提高金融服務之可及性,金管會將持續鼓勵金融機構多元強化待增加地區金融服務,積極於待增加地區設立分支機構,而鄰近待增加地區之本國銀行分支機構應就近提供支援,並透過各項金融科技,擴大金融服務深度,以利待增加地區民衆亦享有親民、便利、有效率之金融服務,實現普惠金融之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