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P2P合作 應守五規範
根據最新出爐P2P與銀行合作自律規範修正版內容,揭密未來銀行要揹負那些與P2P合作責任?借貸平臺im.B風暴後,在金管會緊盯下,加速銀行與P2P合作自律規範進度。銀行公會修正「與P2P合作自律規範」的最新修正細節曝光,共計16項,朝向透過合作銀行確保P2P業者應遵循規範,合作契約初步明列需五大項遵循事項,如果有違反任何一項規定,合作銀行應終止與P2P業者的業務合作關係。
此舉被銀行業者認爲,主管機關希望透過合作銀行確保P2P業者遵循規範,同時可以強化客訴爭議與消費者保護機制,以保護臺灣投資人。
實務上,去年在金管會與P2P業者座談後,當年10月發佈P2P業者相關指導原則,就明定P2P業者應建立借貸款項金流處理控管原則等風控措施,以及強化客訴爭議處理等消費者保護機制。此次將上述指導原則,修正納入銀行與P2P合作自律規範中。
此次修正版的方向,聚焦P2P業者定義,除了提供借貸媒合,還納入債權轉讓媒合業務者,客戶定義涵蓋轉帳或購買債權自然人或法人,並新增一項,假設自律規範未盡事宜,可以由銀行業者內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