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老闆熊抱騷擾女店員 籤和解書反悔拒賠遭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

蕭姓男子在臺北市經營手搖飲店,去年9月某日打烊後,突然對20多歲的女工讀生伸出手熊抱,嚇壞女工讀生,女工讀生的親友得知此事後,隔天跑進店裡興師問罪。蕭男當時簽下和解書同意賠10萬元,但事後反悔,反告女工讀生親友6人恐嚇,臺北地檢署調查後,9日處分不起訴,另依姓遭擾罪起訴蕭男。

檢警調查,蕭男經營的手搖飲店後方就是自己的住處,9月某日晚間打烊後,蕭男的同居女友不在家,於是與女工讀生在店內閒聊,蕭男突然覺得自己有機會更進一步,上前熊抱女工讀生。

女工讀生嚇得推開蕭男,回家後心有餘悸,把此事告訴父親及哥哥,父兄不滿親人受辱,隔天帶着女兒跑進蕭男的店內興師問罪,在看了監視器畫面後,氣得要求蕭男負責,看是要賠錢,還是他們報警或砸店,蕭男不願把事情鬧大,當下籤立和解書同意賠償10萬元。

不過,蕭男事後反悔拒賠,還反告女工讀生親友恐嚇,但檢察官勘驗店內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蕭男是自己去拿紙筆來籤和解書,並沒有被脅迫的狀況,因此處分親友6人不起訴。另因蕭男熊抱女工讀生的犯行也被監視器拍下,檢察官因此依性騷擾罪起訴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