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生日宴會後的噩夢 正妹遭強制猥褻20分鐘

薛男趁A女整理房子的時候,趁機進行猥褻行爲時間長達20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薛姓男子於112年3月4日晚間,受邀參加A女的生日宴會。在宴會結束後,A女的同居前夫因酒醉回房休息,客人均已離開,薛男趁A女整理房子的時候,趁機進行猥褻行爲時間長達20分,讓A女身處噩夢般的深淵,迄今無法撫平。一審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6月,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10月。可上訴。

據報導,當晚凌晨1時許,A女在整理宴會餐桌遺留物品時,薛男以強制手段侵犯A女,拉扯其腿部至雙腳中間夾住,並伸手進入A女內衣及內褲內,撫摸其胸部及下體。儘管A女持續反抗並試圖逃脫,薛男仍持續對其進行猥褻行爲,甚至在A女跌坐在地後,跨坐在其身上進行侵犯。

A女事後向友人及前夫求助,並報警處理。經調查,警方確認薛男的行爲構成強制猥褻。一審法院認定薛男的犯罪事證確鑿,對其作出判刑。然而,考量到被告未取得A女諒解且在偵查階段否認罪行,一審判處薛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察官對此判決表示不滿,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酌被告,爲逞一己性慾,以前揭方法強制猥褻告訴人得逞,破壞告訴人對於他人之信任,對告訴人之人格造成不良影響,身心受有傷害,犯罪所生損害非輕,惟考量被告犯罪後於法院審判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雖就告訴人所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臺中地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告訴人103萬5千元,然被告尚未實際給付任何賠償,法院最終撤銷原判決中的刑罰部分,改判薛男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