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理補助23年未調比基本工資還低 北市議員:快修法!

臺北市議會跨黨派議員包含民衆黨議員張志豪議員、林珍羽、民進黨議員趙怡翔、民衆黨議員黃瀞瑩、新黨議員侯漢廷、民衆黨議員陳宥丞、國民黨議員楊植鬥(圖片左至右),共同站出來呼籲中央應重視地方議會助理的權益。(陳薏雲攝)

臺北市議會今年編列3600萬餘元議員公費助理加班費預算,卻因沒有法源,預算只能繳庫,在五一勞動節前,臺北市議會跨黨派包含藍綠白以及新黨議員,共同呼籲中央儘速修法,並提出調整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總額上限、加班費、勞健保及勞退僱主提繳部分應由議會編列預算支應、議會助理薪資應比照軍公教調漲模式等三大訴求。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村裡長的「事務補助費」調高爲每月5萬元,然而攸關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的相關修正草案條文,卻被擱置未審,至今已過23年,每位議員仍只有每月24萬補助,連助理的基本薪資都不夠付。

民衆黨團總召黃瀞瑩表示,因爲中央法令限制,導致地方助理加班費預算,就算編了也得繳庫,但助理工作辛苦,遇到颳風下雨照樣要會勘、跑活動,應該多給予保障,臺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也有提出相關提案,表示她也理解助理薪資權益需要被重視,希望地方、中央共同來爭取。

民衆黨議員林珍羽提到,就算地方編列加班費補助,卻被內政部以查覈不易駁回,是不合情理也不切實際,議員們爲了留下人才只好自掏腰包。

民進黨議員趙怡翔認爲,議員被賦予的任務是審查上千億的預算,卻連基本的加班費查覈都不被信任,是很不合理的事。至於外界認爲會有詐領助理費的案例,趙怡翔表示不能因爲少數就懲處多數,中央可透過修法遏止違法。

新黨侯漢廷議員強調,現在的狀態等於全臺灣地方議會機關,公然違反勞基法,當議員監督勞工權益,議員助理卻是被踐踏的一羣,何其矛盾。因「查覈不易」就無法給予基本薪資保障,簡直是因噎廢食。

民衆黨團幹事長陳宥丞認爲,23年薪資凍漲是非常弔詭且扭曲的勞工環境,只能一邊跟助理說不好意思,一邊拿自己薪水代墊。包含加班費、事務費甚至勞健保等,全部都只能用議員薪資貼補,「跟本貼不完。」

國民黨議員楊植鬥表示,要讓助理有安全感能穩健生活及有所保障,「長大比較不會變壞」,避免成爲海外洗錢的惡質民代,或是購買情趣娃娃的貪官污吏,對市民與助理纔會是雙贏。

民衆黨議員張志豪說,因爲選民需要協助時往往不會只是上班時間,議會助理工作時間非常不固定,光「燃燒熱情」不會是長久之計。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思延提到,2019年曾正式行文給內政部沒得到正面迴應,得出的決議都是「加班費有查覈不易的風險」或是認爲應由僱主責任不願意調整。公費助理人員外勤會勘,也很容易發生職業災害,也希望能增加保障項目,但都被內政部以「僱主責任爲由」拒絕變更修法,我們也感到遺憾,後續勞動局也會再次函詢內政部。

記者會上主要表達三大訴求,包含調整公費助理員額及補助費用總額上限、加班費、勞健保及勞退僱主提繳部分應由議會編列預算支應、議會助理薪資應比照軍公教調漲模式。其中,在助理人數及補助總額上限部分,呼籲中央修法調高助理人數從原訂直轄市6~8人、縣市2~4人,分別增加上限至10人、5人;並調整公費助理薪資上限,直轄市及縣(市)議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爲32萬、1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