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男養小三「大方贈房」 她寫「愛你」紙條及IG親密照成鐵證

億元男養小三「大方贈房」,她寫「愛你」紙條及IG親密照成鐵證。(圖shutterstoc/達志)

一名擁有億元財產的人夫,在外偷養小三,不但買房贈送,還經常前往知名五星飯店過夜,小三也大方拍攝兩人親密牀罩放在IG上。正宮某日見到丈夫皮夾內放有小三身分證,以及寫着「老公,錢先放包包,不然急用還要去找領錢的地方很麻煩!愛你的老婆」的房間房卡,氣得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兩人應連帶賠償正宮60萬元。

根據判決書,人妻提出控告表示,某日發現丈夫錢包內放着小三的身分證,以及一張貼在臺北某五星級酒店房卡紙套上寫着:「老公,錢先放包包,不然急用還要去找領錢的地方很麻煩!愛你的老婆」之便條紙。

雙方鬧翻後,於111年6月進行協議,丈夫也坦承有婚外情,母親也連繫小三希望能切斷婚外情但是遭拒。事後她又發現小三所使用的IG內有與老公親密合照,甚至小三攜帶之手錶表面也使用2人之親密合照,甚至大方購買房屋送給小三。讓她罹患「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因此怒求償百萬。

但洪男辯稱,妻子夥同岳母、徵信業者在他的車上裝設GPS定位系統,竊錄車輛的位置、移動方向,甚至還開價5000萬元當作離婚條件,他不同意,只好搬離住處分居超過1年,等同單身。

法官調查,根據小三在IG上發佈之照片及出遊之畫面,以及留言給男方之字條上稱:「老公,錢先放包包不然急用還要去找領錢的地方很麻煩!愛你的老婆」,以2人慶生合照、女方手捧玫瑰、男方上身赤裸站在女方背後之照片,以及2人躺在牀上,裸身坐在牀上之親密照片,顯見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分際。

法官認定,被告2人明知元配的婚姻關係仍存續中,竟有男女情愛交往、侵害原告基於婚姻配偶權關係之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法益,考量男方財產總額超過1億,認爲應賠償60萬元應屬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