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2人中獎!馬斯克每天向選民隨機發100萬美元,構不構成違法?多位法律專家發聲
隨着美國總統大選時間臨近,當地時間10月19日,美國知名企業家、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的支持者馬斯克宣佈,其創辦的“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America PAC)將隨機每天向一名簽署其請願書的“搖擺州”選民贈送100萬美元,直至(11月5日)選舉日。
馬斯克爲兩人頒發“百萬美元大獎”
抽獎範圍逐步擴大
已誕生兩位“百萬現金”得主
據瞭解,該請願書要求籤名者支持美國憲法,尤其是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持槍權。需要注意的是,想要獲得這百萬美金,除了要簽署請願書外,還要求籤署人須爲已登記選民。
據“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官方“X”(推特)消息,現已有兩人贏得“百萬美元”大獎—來自賓夕法尼亞州哈里斯堡的約翰·德雷爾(19日)和來自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的克里斯汀·菲捨爾(20日)。
報道稱,馬斯克在宣佈將隨機發放百萬獎金後告訴民衆,你們還需要走出去,與你們的朋友、家人或你在街上遇到的人交談,然後說服他們投票,“顯然你必須先登記,確保他們也登記,再確保他們投票。”另據中新網報道,馬斯克還向“搖擺州”的選民承諾,如果簽署該請願書就將獲得47美元,如果推薦他人簽署,還可以再獲得47美元。
根據“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官網發佈的請願書,10月21日將會抽取一名賓夕法尼亞州簽署請願書的人贈百萬大獎,自22日一直到選舉日(11月5日),抽獎範圍將增至所有搖擺州,即賓夕法尼亞州、佐治亞州、內華達州、亞利桑那州、密歇根州、威斯康星州和北卡羅來納州。
10月18日,馬斯克在賓州競選活動上爲特朗普拉票(圖據視覺中國)
“用錢換籤名”構成違法嗎?
這一先決條件是重點
多名法律專家指出,馬斯克這種“用錢換籤名”的做法可能存在法律風險。馬斯克的律師尚未就此作出迴應。
專注於競選財務方面的律師布倫丹·菲捨爾指出,馬斯克這一做法“已經接近於法律界限”。菲捨爾補充稱,關鍵就在於“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對(獲獎金)簽名者還設立了“已登記”這一先決條件。他解釋稱:“如果每個簽了請願書的‘搖擺州’人都有機會獲得獎金,那就沒有任何法律問題。但以登記爲先決條件,就可能涉及違法。”
據瞭解,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向他人支付或從他人處收取以投票或登記爲目的的獎勵均屬犯罪行爲,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據悉,這條法律裡提到的“獎勵”不僅包括現金,還包括一切有價值的東西,如酒或一些其他福利。
美國選舉法專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理查德·哈森認爲馬斯克的行爲已經構成違法。“馬斯克本質上是在激勵特朗普在賓州的潛在選民登記投票。”哈森解釋稱,請願書的內容是支持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所以會籤的基本上都是特朗普的支持者,而馬斯克這麼做就是爲了鼓勵這批還沒有登記的潛在選民登記。“這已經明顯違法。”
賓州州長夏皮羅20日在接受採訪時則表示,馬斯克此舉令人擔憂,“執法部門應該就此進行調查”。
選舉法專家德里克·穆勒還提到了這其中可能存在的賄賂問題。“當他將領獎人羣範圍限制在已登記選民中時,賄賂問題也就隨之而來了。”穆勒稱,這種做法無異於直接給已登記選民發錢。穆勒稱,事實上,聯邦檢察官很少就“選舉賄賂”案件提起訴訟,而大多數州也僅將“直接付錢讓人們去投票”定爲犯罪行爲。報道稱,儘管遭到多名選舉法專家的譴責,但馬斯克被起訴的可能性很小。
馬斯克和特朗普交談(資料圖)
針對馬斯克的這一行爲,特朗普20日迴應稱自己沒有關注這件事:“我經常和馬斯克交流,他是我的朋友。”
紅星新聞記者 黎謹睿 綜合 中新網
編輯 郭莊 責編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