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屁孩用奇異筆改車牌沿路砸2車 還大膽撞警下場慘了

彭姓屁孩用奇異筆塗改車牌,還跟友人砸爛路人車子,警方臨檢怕被發現掛假車牌,直接衝撞警車逃跑。(邱立雅攝)

彭姓男子去年底開車載着好友阿祖出遊,連續兩次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兩人持榔頭鐵棍把對方車砸爛。幾天後,彭男掛假車牌上路,深怕遭臨檢警方發現,於是踩油門直接撞警車逃離現場。新竹地院法官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共同犯強制罪、共同犯毀損罪、妨害公務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

彭男去年底把自己汽車車牌上的F字樣,用奇異筆塗改成E,並載着好友阿祖出遊,途經新竹市武陵路時,遭林姓男子按喇叭,心生不滿的彭男與阿祖惡意阻擋林男車輛去路,兩人持榔頭鐵棍將林男小貨車前門砸到板金凹陷、擋風玻璃裂成蜘蛛網狀。

沒多久後,彭男與阿祖又遇上行車糾紛,兩人一言不合再次持榔頭、甩棍、鐵棍,把李男駕駛的小客車前後擋風玻璃破損、引擎蓋凹陷、車門凹陷等,讓坐在車內的李男心生畏懼。

幾天後,彭男從阿祖手上取得假車牌,並掛在自己的車上,載着女性友人出遊,巧遇警方臨檢勤務,警方原本想上前盤查依法執行公務,但彭男爲規避警方查緝,竟突然衝撞警車後逃離現場。警方事後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扣得假車牌、榔頭、鐵棒等物。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彭男恣意懸掛變造車牌於車輛,損害監理機關對於車輛牌照管理之正確性,又無故惡意妨害告訴人林男離去,並夥同友人毀損告訴人林男、李男車輛,再於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攔查時駕車衝撞員警,漠視國家公權力之執行,依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共同犯強制罪、共同犯毀損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到8個月不等,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