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巨頭智駕變革者,“倒”在貪腐舉報中
文丨李安琪
編輯丨李勤
過去近一年裡,羅沄幾乎沒有工作,多數工作機會都止步於獵頭階段。
在行業裡,他的名字已經和一起貪腐醜聞捆綁。尤其是在中文圈子,打開互聯網搜索“羅沄”,列表裡赫然都是“大陸集團貪腐醜聞”等字眼。
在“貪腐舉報”風波之前,羅沄有着光鮮的行業履歷。他畢業於清華電子系,曾擔任過海拉電子中國自動駕駛副總裁。2021年3月,羅沄作爲空降兵角色,出任德國零部件巨頭大陸集團的自動駕駛出行業務中國區負責人。
智駕是大陸集團乃至整個汽車行業的最大變量,羅選擇加入大陸汽車,也是看中這塊“最有變化空間的平臺”。但讓他沒想到的是是,加入大陸汽車不到2年,一路上揚的職業生涯就撞上了冰山。
2023年7月,一封長達22頁的舉報信在大陸集團中國區的工作微信羣中出現,主角正是羅沄。
信中,羅沄被指控強行干預涉及重大金額、關鍵軟件模塊的合作項目定點等。炮火集中在智能駕駛軟件供應商從馭勢科技更換爲輝羲智能的採購流程中,羅沄存在合規問題。
隨後一個月裡,羅沄配合公司開展調查,8月25日調查結束。但是到2023年9月4日,羅等來的不是調查結果,而是“停職通知”。甚至在調查前和調查後,羅被舉報的“貪腐案”都沒有任何公檢系統介入,他可以無障礙出入境。
羅決定走上維權之路,向大陸這個全球汽車零部件巨頭要個說法。
大陸集團,是全球知名的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在全球有20萬員工,遍及全球 57個國家和地區。該公司的輪胎業務和汽車業務,在2023年分別創下了140億歐元和230歐元。
去年10月,多次向大陸集團中國區公司索要調查結果無果後,羅沄轉向大陸德國總部求助。在德國專門調查員的介入下,大陸德國總部向羅沄給出了一份紙質和電子版的澄清信函。
36氪獲悉的澄清信件上顯示,“調查沒有發現任何具體的證據證明與供應商相關的利益衝突,並且沒有證據表明您有任何類型的腐敗行爲。”“羅先生,我們可以確認,您離開大陸集團並非基於與腐敗有關的任何調查結果。”
信函上落款的是大陸集團內部審計負責人Stefan Otremba,及首席合規官Frank Vieβmann,兩人都彙報給大陸集團執行董事會。這封信的末尾,照例寫着,“感謝你在大陸集團作出的貢獻”。
談及一年來的感受。羅沄告訴36氪,他像在拳擊臺上被人打暈了,“但連對手的影子都沒看到”。
拿到總部的澄清文件後,羅沄決定爲自己正名。今年1月,羅沄以“大陸內部合規調查不透明導致不實舉報泄漏”等原因向大陸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大陸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陸集團中國區總裁湯恩提出了名譽侵權訴訟。
有大陸人士向36氪總結,羅沄的遭遇,是大陸在汽車智能化轉型階段,老大陸本土勢力與以羅沄爲代表的空降勢力衝突之下的一道企業裂痕。羅沄相對激進的業務轉型手段,讓其捲入了與本土大陸團隊的利益漩渦中。
「一位智駕變革者」
2021年,大陸宣佈重組汽車子集團業務重組,成立了自動駕駛及出行事業羣,加上原有的安全及動態控制事業羣、車聯網與架構事業羣、用戶體驗事業羣以及智慧出行事業羣,組成五大羣組。
大陸集團CEONikolai Setzer在2021年的股東大會上稱,自動駕駛及出行市場快速發展,未來三年的增長將超過2倍。據36氪瞭解,爲了成立獨立的自動駕駛業務法人實體,大陸花費了數億歐元註冊和補稅費用。
智駕行業人才也陸續空降。自動駕駛及出行業務的全球負責人是Frank petznick,他於2020年從外部來到大陸集團。羅沄則是跟隨Frank petznick的腳步加入大陸。
而出於對智駕業務的重視,大陸集團給了中國區更高的研發權限,可以主導開發高階智駕技術與產品。
由於權限不低,2021年3月任職後,在中國區,羅沄之上只大陸中國區總裁湯恩一人。更多時候,羅沄向德國總部實際彙報。
有大陸前員工告訴36氪,在羅沄來之前,大陸中國區的智駕主要圍繞毫米波雷達和攝像頭等硬件與基礎融合算法展開,提供被動安全等業務。
而羅沄當時給大陸中國區的智駕規劃是:提供一個平臺級的智駕全棧方案。但在內部推動自研的方式很難,他認爲可以通過本土合作的方式來快速補齊軟件短板,搭建完整平臺。
初到大陸的羅沄,意氣風發。
他在中國區快速建立了一支產品與戰略團隊,親自主導。而與智駕相關的原本大陸智駕人士,則是組成了工程團隊。
在他的規劃中,大陸的智駕要卡位精準,搶佔行業頂尖資源,同時也要建立起自己的智駕平臺方案。
與地平線組建合資公司,是羅沄卡位戰略的第一戰。2021年3月加入大陸後,羅沄留意到了國內智駕初創公司地平線,與地平線副總裁張玉峰3月會面後,認爲其軟硬件能力可以能幫助大陸智駕實現目標。
於是,在4月19號上海車展前一天,羅沄與全球CEO聊了幾個小時,隨後又花四天時間遊說董事會成員支持成立合資公司。
4月,羅沄與地平線創始人餘凱見面,雙方一拍即合。三億的初期成立資金中,大陸佔了兩億。“這是大部分外企很難快速搞定的。”羅沄說道。
2021年9月,大陸與地平線成立了合資企業大陸芯智駕,並基於地平線的征程3芯片開發出了5R1V(5個毫米波雷達+1個攝像頭)的智能駕駛方案。
此外,大陸集團還陸續投資入股了魔視智能和映馳科技,通過“投資+技術”方式來構建產品線和技術。
一位大陸前員工認爲,無論是採用供應商方案,還是搭建的團隊,羅沄都與大陸本土團隊存在衝突。他透露,在羅沄來之前,大陸中國區對於智駕負責人的人選其實另有計劃。
作爲改革者,羅沄知道,智駕改革一定會遇到阻力。“15%的人願意跟你走,15%是無論如何也會留在原地,關鍵要影響剩下的人,他們要先觀望一下,如果看到希望再加入。都是可以理解的。”
甚至在他提出跟國內初創公司地平線成立合資公司時,大陸全球CEO的第一反應也是反對:“你的戰略很對,但大陸的作風確實沒那麼快。”
而供應商的切換一事,讓羅沄陷入了舉報信風波。羅沄向36氪迴應了關於供應商切換的問題。他告訴36氪,當時大陸想要做智駕方案的平臺,但缺少高階智駕算法能力,只能找供應商合作。大陸提供毫米波雷達、域控硬件,底層系統等,補上智駕軟件能力。
但前期選擇的供應商方案很難滿足大陸中國的要求。“當時原有供應商提供的是一套相對老的demo方案,並且要價高50%。但我們要做一套新的、有差異化的東西,而不是供應商不會再維護的東西。”羅沄說道。
新舊供應商的選擇,成爲了內部項目組、管理層多次公開討論的問題。“在那個時間節點,我們沒有更好的選擇了。”羅沄說。
根據36氪獲取的信息,當時原有供應商馭勢科技的報價1400萬,新供應商輝羲智能的報價800萬;前者在智駕量產經驗不多,後者則有有100多人的算法團隊,並且量產項目已經做到了B樣。
「大陸智駕,出師未捷」
事實上,受舉報信影響的不止羅沄,還有大陸智駕中國區業務。
據悉,舉報信發出前夕,大陸中國區的智駕產品團隊已經在開發比亞迪的項目。2022年大陸就拿到了比亞迪的項目定點,合作車型爲漢或者宋車型。原本計劃2024年一季度量產,後提前到2023年下半年量產。
豐田的合作也朝着順利方向發展。當時豐田項目內部稱爲“615”,即用地平線J5結合大陸全球第五代域控平臺。豐田甚至派了20名員工到中國來檢驗評測大陸的智駕產品。
“大陸在硬件成本上有全球最好的價格,如果615的項目按照大陸的標準做出來,會是一個成功的產品。到那一步,大陸的智駕就轉型成功了。”有大陸人士說道。
此外,大陸中國智駕也接觸過小米汽車等項目,不過沒有走到最終的量產環節。
對大陸智駕的轉型而言,比亞迪和豐田的項目至關重要。隨着舉報信事件出現,兩個項目折戟。羅沄主導的產品戰略團隊成員還曾寫過請願書,呼籲儘快澄清謠言,希望別影響項目。
2023年9月羅沄停職後,大陸集團中國區也迎來了一系列人事與業務調整:首先是大陸集團中國區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湯恩接手了羅沄的崗位;11月,該崗位的負責人再次調整爲大陸集團自動駕駛及出行事業羣大衆集團全球客戶中心負責人Juergen Brandl。
更大的變動在於大陸集團對智駕業務的戰略判斷。
今年8與5日,大陸集團首席執行官Nikolai Setzer在內部會議中,宣佈考慮將旗下的汽車業務單獨分拆上市,大陸集團將僅保留剩餘業務。剝離汽車業務之後,大陸集團旗下將只有盈利能力不錯的輪胎業務、負責橡膠部門的康迪泰克子集團。
根據官方信息,大陸的汽車業務2023年銷售額高達203億歐元。換句話說,大陸寧願放棄每年200億歐元的營收,也要將汽車業務剝離。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大陸汽車業務已經連續虧損數年,直到去年才實現扭虧爲盈。
大陸集團此前也曾剝離過動力總成業務,剝離後成爲緯湃科技,併成功登陸二級市場。但在剝離之前,動力總成業務業務的利潤率能達6.2%。
投資人不算看好汽車業務的剝離。華爾街投行伯恩斯坦在報告中指出:“在汽車業務多年的負現金流以及依賴輪胎業務融資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看到(分拆後新公司)股價上升趨勢”。
很難將大陸集團剝離汽車業務以及行業悲觀情緒,直接歸因到自動駕駛業務的轉型失利。但一位大陸前員工認爲,德國總部給了汽車業務多次機會後,汽車業務轉型依然沒有起色。尤其在中國智駕高度內卷的情況下,“總部可能已經失去耐心了。”
但原本可能存在另一條路徑。“如果豐田的項目能順利走下去。大陸會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大陸。”一位大陸前員工說道。
羅的正名之路還在繼續。8月23日,羅沄與大陸集團中國區的名譽侵權訴訟案件正式在上海嘉定人民法院開庭。庭前,36氪見到了羅沄。他表示,儘管拿到了澄清涵,但互聯網上的他還是“社會性死亡”狀態,他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讓大陸集團中國區公開澄清關於舉報信的問題。
針對該訴訟案件,發稿前,36氪電話聯繫了大陸集團中國區總裁湯恩,湯恩稱“在開會,不方便迴應,可以聯繫企業宣傳部門。”
大陸集團中國區官方向36氪迴應:關於此次法律糾紛,目前正在訴訟過程中,我們不便對訴訟中的細節進行迴應。 我們將堅決以法律手段捍衛公司的名譽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