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級 銓敘部:醫事聘僱人員可延長代理3個月

醫護人員幫民衆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胡健森攝)

國內疫情警戒降至二級,各醫療院所去年疫情爆發後,緊急聘僱醫事人員陸續將屆滿1年。銓敘部日前發佈通函,若之前因疫情嚴峻無法辦理公開甄選,可有條件延長代理期間,最長可延至10月26日,以利醫事業務順利推動。

現行《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各機關出缺職務若尚未派員或分發人員,可以聘僱人員進行職務代理,代理期間以1年爲限。但有特殊情形時得延長代理一次,並以1年爲限。

去年起國內外陸續爆發疫情,醫事人員需求孔急,許多醫療院所醫事職務出缺,依照《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僱許多人員來代理,這些聘僱人員即將屆滿1年代理期,卻因今年5月疫情大爆發,政府隨即發佈三級警戒,讓醫事職缺無法如期辦理公開甄選人員遞補。

爲利醫事業務推動,銓敘部指出,銓敘部日前已經發布通函,得有條件延長代理期限,最長延至疫情警戒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降至第二級以下後3個月止,如果這段期間未能完成遴員遞補前,疫情警戒再度提升至第三級以上,可以再度延長其代理期限,最長至疫情警戒再度降至第二級以下後3個月止。

但銓敘部也提醒,如果聘僱人員延長代理的期間,機關辦理升遷作業,已經順利遴補人員,因代理原因消失,聘僱人員就要解聘僱。

此外,疫情期間,各機關如果爲了避免羣聚,銓敘部表示,可以在不違反相關規定前提下,改以視訊方式辦理測驗、面試或召開甄審委員會,以適時遴補人員,避免有長期代理的疑慮。但如果有延長代理情形,必須在每半年列冊的職務代理名冊備註欄內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