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靜的“陰暗面”

NO.670 原創

文 | 明玥

上月寫了一篇伊能靜的文章,是偏向於女生的角度寫的,收到了很好的反響。

好多女讀者都覺得這個姐姐很棒,好像一直都知道自己要什麼,有很強的向上生長的生命力。

但當時我就隱隱覺得,伊能靜這幾年的出圈,很大程度上跟她的兩段婚姻有關。

或者乾脆說,她受到的推崇,是跟“那麼多又優秀又溫厚的男人這樣愛她,就說明她很棒”的價值觀強關聯的。

這種反推的判斷邏輯,於我們女士陣營之中,穿越千年,大行其道。

導致了很多女孩的婚戀焦慮,正如張愛玲所說,“一個女人,再好些,如果得不到異性的愛,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

到了當代,這話若拿到明面上說,或許有不少人能夠立馬拒絕。

但是潛意識裡呢,我敢說大部分還是認同的。

所以我就暗搓搓地說,有空我要來寫一寫伊能靜的“陰暗面”——我就不覺得她一直是個清醒明智的人,而命運本身又是非常隨機的。

我反而覺得在諸多的女性故事中,真正知道要什麼的,總是那些男士們。

哈林知道自己要什麼,秦昊知道自己要什麼。

(哪個媽媽敢在節目上如此“坦白”?)

而且都非常坦然,不作解釋,完全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怎麼想,好像他們生來如此。

你要能配合我,咱們就這麼下去,你不行咱就拉倒,也不用再多話。

近期李玟的離去,更是增強了寫這篇的動力。

李玟可能是第一個,婚戀問題處理得“沒出息”,但所有人都不會因此去貶損她的名女人。

誰要是對住她“恐弱”、攻擊,誰自己沒臉。

大家想白了都同意,哪怕就是兒女私情對她造成了致命打擊,也不能抹殺一個女性的牛逼。

改變不了她的專業精神、行業地位、極高魅力,和她作爲一個人的優秀品質。

可惜,總是覺得,她好像沒有走過,那種脫離傳統敘事的,把自己、他人、事情、變化,種種都看清楚想明白,接受其負面和終點的,類似“黑化”的一個重要階段。

她任何時候,都是要振作,正面的。

至於她那位bruce,肯定自始至終也很清楚自己要什麼。

回到伊能靜,在靠兩段姻緣與大量言論出圈之前,她也曾經是一個很有爭議的人物。

我印象中,起碼有過兩次比較大的負面新聞。

一次是2009年(也是伊能靜宣佈離婚的同一年),當時有一件“小販殺死城管”的案子。

那些年調查新聞盛行,報道中常見到類似的城管和小販衝突事件。

有小販當街死亡的,也有城管受傷的。

那個時候的整體輿論,還是比較明顯偏向於同情小販的。

此案-還被央視做過專題節目,請了她的妻子上節目講述。

但夏俊峰這個事情,放在今天看來,仍然比較特別。

先是雙方在街上已經有過交鋒,後來是他在執法局內殺死了兩人,最後他被判了死刑,伏法。

夏家生活很困難。

他本是一個東北工廠的下崗職工,家裡還有一個兒子,夫妻倆只能靠擺攤維持生計。

那會兒伊能靜已經從臺北搬到上海,在演藝圈的主要工作,就是擔任“中國夢想秀”的評委。

除了在臺上做評審之外,她還很熱衷於寫作,對社會熱點發表看法。

似乎逐漸有點在往“演藝圈公知”路上走。

夏俊峰因他的典型身份和無奈結局,在社會上引發了大討論之後,伊能靜主動接觸了這一家子。

並宣佈跟他的妻子結爲姐妹,認他的兒子爲義子,要資助學費,扶持孩子繪畫天賦。

當然,這件事情,這家人,過了幾年她就沒有再提起過了。

目前社會風向的轉變很大,演藝圈種種問題層出不窮,而輿論都以“等官方說法,信任警方”爲主,很少再相信個人了。

這種個人在衝突場面結束後,還殺死執法人員的情況,放到今天估計是很難得到網民站隊了。

她大概也沒有想到,現在很多人提起這件事,對於她的判詞是,“給殺人犯站臺”,“認殺人犯的兒子當乾兒子”。

另一件事情,就更不妙了。

伊能靜曾經在微博上推薦過一個課程,稱主辦方是“我一生的智慧導師阿瑪巴關”。

賣課文案一發出來,就有很多人在評論區留言,“這是心靈傳銷”,“對方是邪教”。

反邪教的官方賬號也直接轉發,並帶上了一篇揭秘報道。

這下是給那位智慧導師定位清楚了,伊馬上刪除了文案,撇清了關係。

在作自我解釋之前,她先是對抗了叫她“臺巴子”的人,後面又回擊“娛樂大號”在搞八卦談資。

提到跟這個人這個課的關係,只說“在臺北研修了一次,沒有利益,沒參與內容,不知情況,我應該更加慎重”。

並認爲這是可能違反社會規範的內容,每個人都有義務不再二次擴散——也就是喊話媒體別再寫她和這個事。

厲害吧。

就這兩件事而言,能看出來她不是那種壞人,應該都是出於善意。

只是行事也確實衝動魯莽,有點莫名其妙。

而她這篇“迴應”,倒是讓我看着很感興趣。

明明應該是解釋,態度卻很是強硬坦然。

多年來她都是一種臺式八點檔小媳婦的形象,青春期努力賺錢給家裡還債,戀愛時掛心對方會不會不娶我,婚後苦惱於跟婆家相處。

但從這些言辭來看,她似乎長出了一種新的內核,與以上形象完全不同。

管它呢,多指責別人,少反省自己。

——這TM多麼符合當代女性的理想狀態。

兩件事情,都發生在她第一次婚姻結束後,還沒有認識第二位的期間。

伊能靜自稱,那是她自我修行,找回自己的五年。

有很多時間跟自己相處,幾乎沒啥社交,沒有跟其他男的約會過。

但她應該真的去過印度,看過心理醫生,讀了很多書,寫了很多字。

這個時期的她,似乎是遲來的叛逆狀態。

有過各種試探,否則也不會惹出這種種事端。

這種探索的呈現,外人看起來是有點“暗黑”的,看不明白這人一天天神叨叨的到底在搞啥。

但她經過的這段“陰暗”,對她卻很有價值。

原本很多年的時間裡,她都顯得極爲擰巴。

爲什麼那麼愛哈林卻跟別的男人牽手同行,沒法跟大家庭共同生活爲什麼不要求分家,小女人形象卻嘗試遍了演藝圈的所有工種,自稱家庭主婦爲啥那麼愛公共表達……

伊能靜的個人特質,要到她生完米粒之後,才終於和諧明晰起來。

而這種和諧明晰,肯定跟她那幾年的自我探索相關。

後來她不斷輸出的大量表達,證明了她已經把來時的路,當前的所能所願,都全面反芻清楚了。

兩年前採訪中她CUE到梅豔芳,其實也是她在自圓其說,爲什麼現在會覺得先成家,再出來奮鬥工作比較好。

伊到了這個階段,已經習慣了自己的種種邏輯,徹底focus在自己身上。

反正現在的一切,都是她深思熟慮後想要的,有點隨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了。

只是她沒有意識到,這跟別人無關,別人無法適用。

那時候她因隨意“指責”梅豔芳被黑,除了大家難過於如此成就的梅豔芳要被她這樣評價之外,更多的還有一種心疼。

梅豔芳走的時候是41歲,正是伊能靜離婚的年紀。

心疼她沒有機會,天不假年,否則梅姑現在說不定也是事業家庭兩美滿了。

我們對李玟,也是一樣的感受。

走上這條路,就意味着沒有了度過“陰暗”的後話。

本來想着她離完婚,會不會沉下來做音樂,開巡迴演唱會,會不會搬到上海來(她曾在一次採訪中講到過這個想法,還問現場歌迷搬來後會不會照顧她),下一段感情會怎麼樣,會不會試一試跟朋友黃曉明約會呢……

這些都沒法看到了。

我只覺得,李玟可能就是太光明,太正了。

她似乎牢牢地信奉“努力拼搏纔會有回報”,“給媽媽買HOUSE是人生最開心的事”,“家人開心我就幸福”……這一套。

而不是“老孃纔沒錯”,“咋不看看你自己啥毛病”,(伊能靜刪除邪教賣課文後撇清關係)的那一套有點流氓的邏輯,which 男人們可是打小就會。

從種種身邊人的說法來看,那個男人在進入離婚階段之後,對於正在遭受健康噩夢的李玟,是很冷漠的,可能還不如普通朋友。

一個我對着掏心掏肺,我寶貝了這麼多年的人,怎麼就最後跟養不熟的白眼狼似的。

關係解除了,竟然連一點義氣都不剩。

某種程度上,這事比出軌更可怕。

出軌還能理解成是對方膩了,或者管不住下半身而已。

但對病痛中的,曾經的親密夥伴不聞不問,這一點人味兒都沒有了。

我愛過的人原來不配爲人,我過去二十年認知的東西原來不成立,費心建立的一切原來是一場虛無——

比離婚本身更傷人的是,是自己人生白過的巨大悔恨感,要把人吞沒。

更沒信心在未來的人生中,能夠明辨真僞。

我倒是希望,她不要這麼的正常,正確。

也橫衝直撞幾次,接納自己和別人的種種毛病,允許不完美的發生,出了問題把責任丟出去,就“黑化”起來……

她沒準兒就度過去。

本文轉載自公衆號“大城小明”(dachengxiaoming001),作者:明玥,讀經濟的文藝女青年,愛買房的寫作者,都市女孩生活方式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