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命償命!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 冷血嫌不認罪一審判死

擄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冷血嫌不認罪一審判死。(中時資料庫)

男子樑育志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擄走並殘忍殺害長榮大學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引發全國憤慨。橋頭地方法院經過1年多審理,樑男仍堅稱只是不小心害死女大生,樑父則稱兒子同意「以命償命」。本案1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今日上午10點宣判,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宣判樑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樑育志在2020年10月28日開車擄走落單的鐘姓女大生,性侵後用繩索勒鍾女,鍾女當時還有一絲氣息,但樑育志卻駕車載着她離開現場,隨意繞行公路、國道,10月29日到高雄市阿蓮區一處山區邊坡丟棄遺體。

2020年12月,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樑男,並求處樑育志死刑。

檢警調查,樑嫌以繩結勒住被害人頭部與毆打,凌虐手段令人髮指,任意剝奪女大聲的無辜性命,完全無視女大生哭喊求饒,且樑嫌在偵查中未曾向被害人或其家屬表達歉意或悔改,僅不斷詢問會被判刑多重、會否被引渡到馬來西亞,顯見毫無悲憫同理心。

樑嫌曾在偵訊中供稱,他會犯案是因先前有債務問題,所以想上吊自殺,因此想在輕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還已擬好遺書。檢方認爲,樑嫌不但不珍惜自己生命,還在輕生前戕害無辜性命,顯然漠視生命權。

由於此案涉及性侵,審理期間全程不公開。據瞭解,樑育志首次庭訊時雖然承認性侵鍾女,但他否認殺人,是不小心殺害鍾女。檢方則轉達被害家屬要求將樑男判決死刑的訴求。樑父則曾經告訴媒體,兒子在被關押期間曾經寫信回家,說要「以命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