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很好做?女打脈衝光燙傷 怒控診所負責人

侯佩岑曾自述因愛漂亮打脈衝光,竟被燒傷,嚇得她再也不敢嘗試高劑量的雷射。(中時資料照 粘耿豪攝)

薛姓女子指控前年5月她在某醫美診所南西店打完臉部脈衝光後燙傷,診所卻幫她施打美白針、面膜冰敷以等待醫師,延宕就醫時間,認爲鄧姓負責人、許姓護理人員涉業務過失傷害罪。臺北地檢署認爲罪嫌不足,不起訴2人。

薛女控稱,2017年5月31日下午,她在診所內進行脈衝光療程,但所方疑未先確認顧客膚質就貿然使用脈衝光儀器,害她臉部燙傷,甚至許姓護理人員沒即時通報醫師,擅自要她面膜冰敷等醫師來,延誤就醫。

檢方調查時,鄧姓負責人未到庭。許女則辯稱,診所重新裝潢,一時找不到薛女病歷資料,但她記得施作前有告知注意事項,且是醫師本人操作施打,她僅負責開機;且因打完後皮膚會幹又敏感,保溼面膜是基本處置。

檢方認定膚質檢測、脈衝光儀器模式及能量設定,應由當天施打的醫師負責,而鄧當時並未在場、許女僅負責開機及協助治療,2人的行爲與薛女受傷無因果關係,且許女是依照醫師指示對病患冰敷、塗紅藥膏,依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