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救護車行經疑未減速遭撞 自小貨車翻覆田裡四輪朝天

與消防救護車發生擦撞,小貨車翻覆至田裡四輪朝天。(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救護車遭撞時,波及對向停等紅燈中的自小客車。(宜蘭縣消防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救護車遭撞時,波及對向停等紅燈中的自小客車。(宜蘭縣消防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三星鄉今(14日)上午7時45分,1臺裴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經過照林路口時,與林男所駕駛的消防救護車發生擦撞,小貨車翻覆至田裡四輪朝天,救護車遭撞後,波及對象停紅燈中的自小客車,造成5人送醫,所幸都是輕傷,肇事原因尚待釐清中。

據瞭解,裴男駕駛的自小貨車,行經三星路二段與照林路一段時,綠燈時由南向北行駛,與林男所駕駛的救護車,由西向東行駛在路口發生交岔撞,救護車遭撞時,波及對向停等紅燈中的自小客車,裴男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救護,其餘均輕傷,遭波及自小客車林姓駕駛則無受傷。救護車與遭波及車輛駕駛無酒精反應,自小貨車駕駛待抽血檢驗。

宜警三星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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