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警、民防、義交福利南北差異 地方盼警政署統一

警政署要求全國警局總動員擴大招募四十歲以下民防義警,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或擔任「民間自衛」,但成效不彰。 圖爲民安九號演習實兵演練。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胡經周/攝影

義交街頭揮汗指揮,計時論酬,不分公、私單位申請,都領有協勤費,但同屬民力的「義警」、「民防」卻因所在縣市不同,「有人有、有人無」,臺中民力找民代率先發難,要求比照給錢,本報調查,六都義警、民防、義交都有福利不一狀況,警政署迴應,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同,各市警局「因地制宜」。

依照民防法規定,民防、義警、義交都屬於民力的一環,平時負責防災救護、戰時支援軍事任務,而民防、義警、義交依法都有不同的任務屬性,民防協助空襲災害防護、搶救重大災害、協防地方治安;義警則是協助防竊防盜;義交則是負責交通指揮、疏導。

臺中義警、民防去年頻找立委向中央發聲,認爲義警、民防同屬民力,但出勤卻無支領協勤費,甚至協勤指揮交通時,還曾被檢舉是「非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人員」,忿忿不平。

本報調查,不只臺中市,六都民防、義警、義交依法出勤時,福利顯然有落差,在計時論酬的「協勤費」部分,六都編列狀況、支付金額、運作方式各不同,甚至有「南北差異」,福利不一。

新北市義警、民防,每小時可領一五○元協勤費,每人每年上限十二小時,桃園則是在大型活動,動用義警、民防時支薪,高雄則因山區無義交編制,義警、民防支援時也有領錢,其他三都的義警、民防則無支領協勤費,屬「義務」性質。

桃園每年會替義警、民防編列一筆「運作費用」,每個大隊、中隊、分隊、小隊,每月都有五千元至兩萬元經費,以及年底一萬五至三萬的年終工作費,採實報實銷,多用於行政庶務支出,不似協勤費屬實際補貼個人。

義交部分,六都義交薪情不一。協勤公家機關勤務,臺北每小時可領二八○元,其他五都每小時卻只有兩百元,若接民間單位工作,新北義交時薪上看四百元,臺中依時段二五○元至三五○元,高雄最高僅三百元。

有官警認爲,義交支領協勤費,六都類似,但無統一管理派遣辦法;義警、民防出勤,福利也不一,警政署是否考慮制定一套全臺適用的辦法,以免各地民力派遣機制、福利不同,衍生爭議。

警政署迴應,由地方政府視財政狀況支出,因各地治安、交通狀況不同,由各警察局因地制宜規畫派遣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