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監聽法官引起臺南院檢不合大咖聲押全都放 臺南地院:非事實
▲有媒體報導因監聽法官引起臺南院檢不合大咖聲押全都放?臺南地院29日特發表聲明稿澄清並非事實。(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有媒體報導因監聽法官引起臺南院檢不合大咖聲押全都放?臺南地院29日特發表聲明稿澄清並非事實,並指院檢各司其職,互動往來正常。
臺南地院指出,南院聲羈字第551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臺南地檢署於10月23日聲請羈押,法院訊問後於24日凌晨4時30分裁定駁回。裁定駁回之簡要理由亦已於同日發佈新聞稿說明。
臺南地院法官收受案件,詳閱卷宗內各項事證,進行訊問程序後,基於對法之確信及解釋,依據法律做出裁定。事後聲請人檢察官亦在25日提出抗告,由臺南地院待聲請人檢察官補足抗告書後,立即送至臺南高分院,過程均按照法律及相關抗告行政流程處理。
臺南地院及臺南地檢署往年以來,均本於法律賦予之職權,在審判、偵查的角色上各盡審檢之責,堅守崗位,勤勉努力。作爲法治國之司法機關,臺南地院對於相關案件的處理,不論是強制處分審覈或訴訟審判,均以法律規範作爲唯一的適用依據與判斷標準,且立基上述的法律職權與專業立場。審判之事,不應也不會摻雜、考慮其他非法律相關因素,況臺南地院與臺南地檢署業務互動往來正常,各司其職,刊載報導院檢失和之情事,顯有誤會特予澄清。
臺南地院強調,臺鹽綠能案現仍偵查中,尚未確定,需進行相關後續程序,盼外界勿以未經查證之傳言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